新婚前夕,王家小姐撞見未婚夫被乞丐女死死攥住手腕。那女子面目猙獰,
喉間嘶吼著“王魁”二字,血寫的冤字滲進開封府青磚。
包拯捏著三年前的婚書冷笑:“空棺無尸,進士郎的聘禮是人命?”金樓珠釵猶在匣,
青梅竹馬的孫蝶已遭采生折割——剜目斷腿,毒啞賣入勾欄。公堂上,王惜夢褪下鳳冠,
將醉后真言擲向情郎:“你親口承認,棺中葬的是仕途,活埋的是發妻。
”驚堂木震落進士冠,血色黃昏里,包拯提筆落判:“斬立決”。空棺作證,
血色姻緣終成孽債。1開封府內有一戶姓王的富貴人家,家主王員外,乃城中有名的巨富,
家資殷實,良田百頃,絲綢商行遍及數地。王員外膝下一女,名喚惜夢,年方十六,
容貌端麗,才情出眾,正值待嫁之年。近日,惜夢小姐已與新科進士王魁訂下婚約,
婚期定于下月初五。王家上下忙于備辦婚事,處處張燈結彩,喜氣盈門。因婚期將至,
王惜夢攜了貼身丫鬟翠兒和兩名護院,乘著雕花馬車前往城中最大的金樓挑選嫁妝首飾。
2金樓內珠光寶氣,珍珠玉環羅列其中,店中掌柜和伙計見王家小姐駕臨,
早已恭恭敬敬迎候于門前,不敢怠慢。王惜夢進門后,目光在琳瑯滿目的珍寶間流連,
最終定在一對兒龍鳳金鐲子上。店里掌柜是有眼力勁兒的,見王惜夢對鐲子有意,
便殷勤詢問是否替她取來試戴。正在王惜夢與掌柜談話間,店里突然闖入一個乞丐,
只瞧得這滿身污穢的乞丐,趁著王惜夢隨行丫鬟護院不留神,眨眼間就沖進了金店大門,
直奔王惜夢,不由分說緊緊抓住了她的手腕。王惜夢被嚇得驚叫一聲,轉頭一看,
抓住她手腕的是一個面目全非、污穢不堪的乞丐,霎時便嚇得面色煞白。
護院丫鬟這才回過神來,紛紛大驚失色,上前便將這乞丐推翻在地,拳腳相加。
被打倒在地的乞丐疼的嗚咽,卻只能從喉嚨里發出痛苦的嗚鳴聲,王惜夢這才發覺,
乞丐原是個女子,似乎還是個啞巴。惻隱心起,王惜夢立馬高喝住手,
遣了兩個家丁將乞丐女押送至開封府,并吩咐不可再對其打罵。不多時,
乞丐女便被押送至開封府衙。3此時包拯正在衙內處理日常公務,聽聞有乞丐當街襲擊民眾,
現已被押至府衙,于是便放下手里的公事,上前問詢。衙役將乞丐女帶到了包拯面前。
這乞丐渾身散發著難聞的臭氣,衣衫襤褸,幾不蔽體,她的一只眼睛已經瞎了,
臉上有一道猙獰的刀疤,從左眼眼角延伸到下頜,整個人幾乎面目全非。未等包拯問詢,
但見這乞丐女咬破了自己的食指指尖,在地上寫下一個血字——冤。包拯見此情狀,
立馬問她有何冤情要訴。只見這乞丐女嗚咽著,雙手不停地揮舞比劃,
喉嚨里卻發不出半點聲音。包拯方才意識到這乞丐女是啞巴,于是便問她,可還會寫別的字。
乞丐女一愣,痛苦地搖了搖頭,忽而又似是想到了什么,
匆忙又笨拙地寫下歪歪扭扭的兩個字——王魁。包拯看著地上的血字,沉吟片刻,
接著問道:“從此刻起,我問,你答。若我所言正確,你就點頭,若不正確,你便搖頭。
”乞丐女聞言,連連點頭如搗蒜。包拯道:“王魁二字,乃人名?且為男子的名字?
”乞丐女點頭。包拯道:“你的冤情同此人有關?”乞丐女點頭。
包拯道:“你今日闖進金樓是為了見王家小姐?”乞丐女點頭。
包拯道:“你的冤情同王小姐有關?”乞丐女遲疑了,似乎想點頭,可猶豫片刻,
還是搖了搖頭。包拯說道:“請張口。”乞丐女微微一怔,眼中閃過一絲恐懼之色。
包拯察覺她的緊張,溫聲道:“不必害怕,只需張口便可。”乞丐女猶豫片刻,
終是緩緩張開了嘴。包拯上前,細細察看她的牙齒,見其牙齦紅潤,牙齒齊整。
于是吩咐捕役抓了一把黃豆來,道:“請揀出同你年歲一般多的黃豆來。”乞丐女點頭,
上前揀出了十八顆黃豆,呈在包拯眼前。包拯又問:“你口中這個王魁,年方幾何?
”乞丐女紅著眼眶、咬著嘴唇,又揀出了二十六顆黃豆。包拯不動聲色看著乞丐女的反應,
吩咐衙役找來了四樣物件,分別是毛筆、鋤頭、紡錘和秤砣。
包拯沉聲道:“本府特取來這四樣物件。你若知曉王魁此人身份,便選出對應之物。
若是讀書之人,取毛筆;農家出身,選鋤頭;若為工匠,便挑紡錘;若是商賈,取那秤砣。
”乞丐女應聲拾起毛筆,雙手恭敬地呈到包拯面前。包拯仔細打量她的舉止,
雖然她衣衫襤褸,乞丐模樣,但這一舉一動之間卻透出幾分得體,絲毫不見粗鄙之態,
不似毫無教養之人。包拯接著道:“王魁此人,可有功名在身?”乞丐女點頭。
包拯問完這些問題,便叫人取來了新科進士名錄,在二甲末位找到了王魁這個名字。
名錄上書:王魁,字春生,開封府陳留縣清河鎮人,年二十有六。幼承庭訓,勤于經史,
三年登科,名列二甲末位。4包拯將乞丐女安撫了一番,便交由衙役收入女牢候審。另一邊,
包拯派出的捕役下午便傳回了消息,新科進士王魁于半年前同王員外家的小姐惜夢定了親,
婚期就在下月初五。而在此之前,王魁似乎已經定過親,
只不過那位先前同他定親的女子已經過世,這才又有了王員外家這門親事。次日,
包拯升堂問審,堂下站的是王惜夢和王魁。包拯拍案道:“升堂!”衙役齊聲應諾,
公堂內瞬間安靜了下來。包拯首先詢問王惜夢:“王小姐,昨日在金樓選購嫁妝時,
一名乞丐女突然沖入金樓抓傷了你。你可愿意追究此事?”王惜夢垂目蹙眉,
憶及昨日乞丐女的凄慘模樣,心中不免憐憫,答道:“啟稟大人,昨日之事雖驚擾了民女,
但并無大礙。想來她也不過是個身世凄苦,同為女子,民女不愿多加追究,
還望大人寬恕她這一回,免除她的責罰。”包拯見王惜夢如此答復,不由點了點頭,
暗自贊賞她心地仁厚,道:“王小姐宅心仁厚,本府自當從輕處理。
”一旁的王魁輕聲安慰了王惜夢幾句,隨即轉向包拯,微笑道:“既然惜夢不愿深究,
那我們便作罷,多謝大人體恤。”他的話語中隱隱帶著幾分輕蔑,眼中也透出幾分譏誚之意,
似乎覺得這點小事不值一提,升堂審問,還把他也傳喚至此,倒顯得多此一舉。
包拯不動聲色看著王魁神色間的變化,話鋒一轉,道:“帶乞丐女上堂。”5此話一出,
王魁眉頭微蹙,眼中閃過一絲疑惑,隨即轉身望去。哪知這一回身,
便見一個瞎眼瘸腿、面容丑陋、衣衫襤褸的乞丐女,正被衙役押解上堂。王魁不禁心中一驚,
本能地拉著王惜夢退后兩步,唯恐那乞丐身上所攜的污穢氣息沾染到自己半分。
乞丐女步履蹣跚,緩緩走入堂中,抬眼間便望見了王魁的神色,滿是厭惡與鄙夷,
毫不掩飾地注視著她。乞丐女見到王魁,眼神驟然變得激動,仿佛忍耐已久的情感瞬間爆發。
她拼命掙脫衙役的束縛,踉蹌著直沖王魁而去,雙手伸向他,似是要抓住他的衣袖。
王魁見狀,神色一變,急忙后退,連聲喊道:“這瘋女人干什么!快把她拉開!
”衙役急忙上前,將乞丐女牢牢控制住。乞丐女不顧一切,喉嚨里發出低啞的嗚咽,
眼中滿是怨恨,拼命掙扎著,目光死死盯著王魁,仿佛恨不得將他撕裂一般。
包拯敲了敲驚堂木,沉聲道:“王魁,此女昨日在府前寫下‘冤’字,還寫了你的名字。
本府為此傳你上堂,問你認不認得此女?”王魁聞言,鎮定下來幾分,臉色微沉,
拱手說道:“大人,學生不認得她。世上同名同姓之人何其多,
無憑無據怎能斷說學生就是她要找的王魁?若沒有確鑿的證據,這樣的冤枉之言,豈能當真?
大人若憑一個名字便傳草民上堂,無端豈不是荒唐?”包拯聽罷,未曾言語,
只是目光沉著地看著王魁的雙眼。王魁感受到了包拯的審視,面露些許驚慌,
卻依舊沉著道:“大人,學生乃新科進士,正待授官之身,怎能無端被這等乞丐女攀誣?
世上同名同姓之人何其多,光憑一個‘王魁’之名便把學生牽扯進來,這未免欠妥!
若此事傳揚出去,不僅有損學生名譽,恐怕也有損朝廷體面。”包拯聞言,輕笑一聲,
不疾不徐道:“今日傳你前來,不過是例行問話,你又何必如此緊張?”王魁一怔,
片刻慌亂后,作狀鎮定地道:“大人說的是,學生自問清白,自無畏懼。只是事關名譽,
還望大人明察,免去誤會。”包拯淡淡一笑,將驚堂木一拍,道:“今日之事,
乞丐女雖有冒犯,然實屬一時失措。王小姐心懷仁厚,不愿計較。既如此,
此事便從輕處置——退堂!”6事發全程,王惜夢未發一言,只默默看著眼前發生的一切,
目光在王魁和乞丐女之間來回游離著,直到王魁重新將視線放回她身上,
王惜夢才不動聲色地收回了目光,淺笑著應了王魁一聲后,便隨他步出了公堂。
乞丐女憤恨地看著王魁攬著王惜夢步出公堂,漸行漸遠,眼里噙著的淚水,
不住地無聲滾落著。待公堂之上再無旁人,包拯來到乞丐女身前,示意衙役放開她。“姑娘,
此人可是你所指的王魁?”包拯問道。乞丐女雙眼布滿血絲,絕望地抬眼看向包拯,
點了點頭。包拯又道:“誠然如你所見,若無確鑿證據,
無法證明此人就是你所指的那個‘王魁’,即便有再大的冤屈,也難以投告。”乞丐女聞言,
埋頭似是沉思了良久,最終伸出手,拽住了包拯的衣角,另一只手指著公堂大門之外,
喉嚨里發出了嗚嗚聲。包拯見此情狀,立馬對校尉張千道:“速去取一件大氅給她披上,
按她指的方向,跟著她走,看是否有別的線索,萬萬提防有人暗中跟隨你們。”張千領命,
跟著乞丐女出了府衙大門。約莫兩個時辰后,張千帶回了消息。他們一路跟著乞丐女,
去到了南郊的一座破敗土地廟,乞丐女從破損的土地公神像內取出一個咸菜壇子。
張千不敢耽誤,立馬帶著這個壇子,連同乞丐女一道快馬加鞭趕回了府衙。
7包拯將這個壇子放置在桌上,壇口用一塊油膩發黑的粗布包裹,布料已經陳舊不堪,
邊角磨損脫線,解開粗布條,露出一層油布,小心將油布打開,里頭又裹著一層舊棉布,
棉布一層層展開后,終于露出一卷書信模樣的紙張。紙張已然泛黃,邊緣磨得毛糙,
幾處還顯出裂痕。包拯小心翼翼攤開這卷紙,紙上書寫的字跡已有些褪色,
但“王魁”和“孫蝶”兩人的名字依然清晰可見,字旁有一枚微微褪色的紅印。
這是一封定親文書,落款日期乃三年前所立。包拯沉吟片刻,看向一旁的乞丐女,
問道:“你是孫蝶?”乞丐女一聽“孫蝶”二字,霎時淚如泉涌,喉間發出低啞的嗚鳴,
連連點頭,神情激動萬分。包拯展卷細看,只見定親書上寫道:王魁,字春生,
陳留縣清河鎮人,年二十有三,少承家訓,父母篤實,家道端穩。孫氏之女,孫蝶,年十五,
幼年喪父母,由娘舅王五撫養。今兩家定親,王家禮納聘金五十兩,絲綢、布匹若干,
婚期定于三年后的三月初八,迎孫氏入門為正妻。此婚書由兩家親書立契,媒人王婆作保,
陳留縣里正劉端為證,愿兩家和睦,百年好合。手印印鑒:王家父母手印,娘舅王五手印,
里正手印,媒人手印。沉吟片刻后,包拯將證物定親書交由典吏保存,
轉身對孫蝶道:“姑娘,為保你周全,這些日子還請你暫留府衙,待本府查明案情始末。
”孫蝶聽罷,頓時淚眼模糊,哽咽著跪倒在地,對著包拯連連磕頭。是日午后,
包拯即刻分撥兩隊人馬,一隊前往陳留縣清河鎮,
查訪孫蝶的來歷和動向;另一隊則暗中打探新科進士王魁的底細。第二天,
兩隊人馬便分別傳回了消息。捕役從清河鎮回來稟報,鎮上有一戶殷實人家,獨子名喚王魁,
字春生,正是今年新科二甲進士。8三年前,王魁曾與鎮上孫家的姑娘孫蝶訂下婚約,
禮聘已過。孫蝶自幼父母雙亡,寄養于舅舅家,然其舅對她疏于照拂,唯有一飯之恩罷了。
昔日,王魁與孫蝶青梅竹馬,兩小無猜,街坊鄰里皆看好二人成雙結對,盼他們白首偕老。
奈何天有不測,半年前孫蝶突染怪疾,不久即亡。鎮上人皆言她所染為惡疾,避之不及,
最終是王魁親自料理她的后事,將其葬下。包拯聞言,又吩咐道:“再探孫蝶娘舅,
問他是否親自見到孫蝶尸身。再去媒婆家里探查更多消息。”捕役領命,即刻再探。
另一隊人馬也回報消息,稱此新科進士王魁,乃陳留縣清河鄉人士。
其人在與陳員外之女惜夢定親之前,早已與他人有過婚約。因其前未婚妻不幸病故,
王魁遂于今年初向王員外提親,求娶王員外獨女惜夢為妻。待查訪清河鎮的人馬再度回報,
得知孫蝶自染病到離世,不過區區七八日光景。坊間傳言她所患乃惡疾,恐會傳染,
因此她那舅舅竟一面未曾去見,亦未參與她的喪事。所有喪葬之事,均由王魁一手操辦。
捕役們前去訪王婆處時,所聞之事更顯詭異。到得王婆家中,
竟見其院內停放著兩具年輕女子的尸身。捕役們喝問之下,王婆才將實情道出。
9原來這王婆不止做活人的媒,也做死人的媒。她所謂“死人的媒”,
乃是將鄉中不幸早夭的年輕貧家女,配給同樣短命而亡的男子為冥婚。
貧家女的父母起初不愿,奈何王婆巧舌如簧,勸說道:“養大閨女既費時又費力,
家中耗費銀錢甚多。如今姑娘去了,若不辦冥婚,豈不是白養了這十數年?”這番話一出,
倒真有不少人家點頭應允,將自家女兒配冥婚,換得一些彩禮錢。王婆接著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