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還半夜上來,要我給他墊付電費。
被我拒絕幾次之后,他惱羞成怒。
“我可看不上你!你知道我在哪上班嗎?小心說出來嚇死你!”
“我家要求高,可不是什么歪瓜裂棗能進來的。”
2
我沒興趣他在哪高就,也懶得掰扯。
干脆出差了一個月,心想著總算能夠清凈些。
沒想到好房子變成了垃圾堆。
這套房子裝修時,我花了大心思,一點一點設計,又從國外搬回了很多家具和燈具。
雖然對外出租,但我養護的次數可不少。
張遠簽合同的時候再三保證,一定會愛護房子。
我氣得一口氣沒喘上來。
“你把房子弄成這樣,已經違反了合同,我給你三天時間搬出去!”
三天,已經是我忍耐的極限。
誰知張遠滿不在乎的將合同丟給了我。
“我走可以啊,但你必須三倍賠償我的押金。”
我這才想起來,當時簽合同時張遠以初次租房害怕被趕走為理由,在合同上加了這條條約。
我當時也沒想那么多。
畢竟我房子是準備長期對外出租的,沒打算售賣。
沒想到,他居然在這等著我。
我頓了頓。
他不會是故意的吧?
眼看和他說不通,我只好選擇報警。
“怎么又是你?”
出警的民警,瞬間頭有兩個大。
張遠已經是警察局的常客了。
把房子租給他的第一個月,他突然養了狗。
我提醒他要遛狗牽繩,要去打疫苗辦狗證。
他滿不在乎。
“我家狗又不會咬人,不打疫苗也沒事,再說了,那農村土狗不也是這樣過的嗎?不照樣活了十幾年的都有?”
這話說完,下午小區里的小孩就被咬了。
張遠害怕賠錢,居然抱著狗闖到醫院去。
最后當著小孩子的面,把小狗活生生打死。
“咬人的是它又不是我!現在它死了就行了!”
“總之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血飆到小孩臉上,孩子被嚇得哇哇大哭,父母不敢再和張遠這樣的人糾纏。
沒兩天,張遠又把外賣盒子堆在樓道里。
物業提醒了他很多次,他依然不聽。
樓上的老人下樓時,就被盒子絆倒從樓梯上摔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