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三天后,殺人犯王強被抓住了。一開始,他狡辯說只是看我不順眼,
但后來還是招了。原來,他的親哥哥當初是殺人犯。他強暴了少女后,本來可以脫罪,
卻被媽媽發現了關鍵證據,被判了死刑。王強一直懷恨在心,開始了他的報復計劃。
他和我養母有了孩子后,商量了“貍貓換太子”的計劃,讓他的女兒成為了媽媽的孩子。
而我則被丟給他們,打算讓我受盡苦楚。誰想到,王強還沒來得及親手折磨我,
就因為酒后和人打架斗毆中抓了。養母只好捏著鼻子養了我,打算我長大后把我賣錢。
王強出獄后,又想對我動手,誰想到當時我的爸爸已經把我認回家,養母也被爸爸送入監獄。
他越發記恨,找到了顧朝朝顧朝朝怎么會愿意認這個父親。
可當她知道王強想要讓媽媽痛心疾首的時候,她想到了一個完美的計劃,他們決定殺了我。
他們偽裝出媽媽被抓的消息,打電話給我,把心急如焚的我騙到了樹林。在那里等著我的,
是一場罪惡。我被王強綁了起來。我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和虐待,顧朝朝在一旁全程圍觀。
我的靈魂看到,王強在事后給了媽媽一封敲詐信。王強想,好歹可以多撈一筆,
就算最后拿不到,媽媽湊錢的期間也可以有足夠的時間逃到國外。他寫了“你最愛的女兒”,
卻沒想到媽媽真的一點都不愛我。她第一時間趕回家去看顧朝朝。機緣巧合下,
媽媽意識發現了我的失蹤,我的尸體也被提前發現。留給他們的時間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