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捏著酒杯沒吭聲。酒保過來添酒,還故意把香檳倒滿,任由酒液溢出杯沿。
“不好意思啊趙先生,”他咧嘴一笑,“您這種老好人,應該不會跟我計較吧?
”全場又是一陣心照不宣的笑聲。這些笑聲像鈍刀子,一下下割著我男人的自尊。七年了,
公司上下誰不知道我趙以就是個笑話?陪著沈穗從地下室創業熬到上市,
最后連她婚禮請柬都是行政部統一寄的。宴會廳突然安靜下來。我抬頭,
看見聚光燈下穿著婚紗的沈穗,正彎腰給那小奶狗整理領結。雪白的婚紗,精致的妝容,
笑得跟朵花似的。上輩子,她認定我會為林嘉頂罪,也笑得這樣沒心沒肺。我后來才知道,
原來林嘉被人舉報時,定罪的證據還不足。只要花時間周旋,
完全可以找律師慢慢打官司脫身。可他卻哄著沈穗讓我去頂罪,直接認下一切,
確保萬無一失。這樣一來,我就成了板上釘釘的替罪羊。他繼續當他的乘龍快婿,
拿著沈家的錢逍遙快活。而我在監獄里爛了七年,到死都沒等來沈穗承諾過的一次探視。
……“你們聽說了嗎?沈總把三分之一的股權轉給新郎當嫁妝了,這這手筆——嘖嘖,
當年趙哥陪她創業七年,連個期權都沒撈著吧?”這話像玻璃碴子往我耳朵里扎。
無論是上一世,還是這一世,我都不知道這件事。沈穗為了給林嘉安全感,
竟然在婚前就給他轉了股份……那些我熬夜做的上市方案、那些我喝到胃出血談下來的客戶,
最后竟都成了這小子的囊中之物……可笑的是,上一世在牢里將我打死那個壯漢告訴我,
林嘉根本不是什么海歸精英。他大學都沒畢業,那些所謂的“華爾街人脈”,
全是他花錢包裝的。就因他年輕會哄人,輕而易舉就拿下了那個自視甚高的女強人。
想到這些,我心里泛起翻江倒海的惡心。很快,司儀終于大喊“新郎可以親吻新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