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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我和思雨結婚后,我倆便承擔起養家重任。
不僅要養丈母娘,還要養那個白眼狼小姨子。
如果他們不是靠著我和妻子的幫助,恐怕去喝西北風都搶不到位置。
我們買房時,丈母娘央求,能不能寫她名字。
她說她才是一家之主,房本是她的名字,這樣她也有安全感。
她說自己一輩子也沒個兒子,既然招了我入贅,我就是鄒家后人。
反正她死后,房子也還是我們的。
我和妻子想也沒想就同意了。
可她居然偷偷用小姨子和她老公的資料去辦理了房產證。
丈母娘說:“我當時忘記帶身份證,又著急辦,就暫時用了思雪兩口子的,反正一家人都住一起,寫誰的也無所謂。”
雖說是我們買的房子,可是連我和妻子的單獨房間都沒有。
我們辛辛苦苦為這個大家庭五年多的付出,結果妻子一朝懷孕,居然就像觸犯了天條一般,不可饒恕。
之前我一直不明白,為什么丈母娘那么偏愛小姨子。
論孝順,論長相,論優秀,我妻子思雨都甩小姨子十條大街,直到后來我看到了我那從未謀面的老丈人照片。
思雨和她爸太像了,飽滿圓潤的額頭,雙眼皮,大眼睛,笑起來眼睛不自覺下彎,甚至連飽滿的耳垂都幾乎一樣。一眼看去就是大氣富貴之相。
可是,這個男人卻出軌了。
思雨是單親家庭,當年他們離婚時,她爸寧愿凈身出戶也想要她的撫養權。
但思雨最終為了不讓她媽傷心,還是留了下來。
我不知道她們是不是因為這個,才會遷怒于思雨。
如果是這樣,也太令人心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