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他說喜歡她的時候,天在下雨天陰得很沉,雨像一場失控的低語,
悄無聲息地濡濕了整座校園。那年是謝硯琛大學的第一年,機械學院頂尖的學生,
獎學金從不間斷,拿著全校最難申的研究資格,成績優異得令教授都挑不出毛病。
可他心里始終裝著一個與齒輪、算法無關的名字——顧婉寧。顧婉寧是隔壁傳媒學院的王牌。
她長得漂亮,氣質冷淡,走在哪里都像一幅裱好的畫。所有人都說她高傲、難追,
謝硯琛也知道,但還是在無數次碰見她洗完手離開教學樓時,偷偷地放慢了腳步。
他們第一次說話,是在圖書館。她找不到一本關于紀錄片剪輯的外文原版書,
而那本書正好在他桌上。他站起身時,小心翼翼地合上書,輕聲說:“你要的話,拿去吧。
我已經看完了。”她沒說謝謝,只是點了點頭。后來,她似乎記住了這個男孩。
總是穿灰色衛衣,眉眼干凈,有種說不出的克制和溫柔。謝硯琛喜歡她,是自知無望的喜歡。
他知道他們差太遠,她來自城里,他來自鄉鎮;她的家人做文化公司,
他打三份工才維持獎學金和生活;她開的是保時捷卡宴,他蹬一輛破山地車。可他甘之如飴。
他替她跑過一次劇組送設備,搬器材搬到胳膊淤青。
她淡淡地說了一句:“你不是學工科的嗎,怎么做這些事比我系助理還熟練?”他只笑了笑,
沒有回答。再后來,她失戀了。原來她曾悄悄暗戀一個比她年長三歲的學長,
那個男人學傳媒管理,家境優渥,是學院里的風云人物。可那個男人有未婚妻,
一切不過是游戲。顧婉寧摔碎了水杯,在教學樓下淋雨哭了很久。謝硯琛站在不遠的角落里,
傘沒開,雨濕透了他的頭發和衣領。他沒有走上前,他不敢。第二天,
他卻在她的課桌抽屜里放了一杯熱牛奶,沒有署名,只留了一張紙條:“生病了不好,
會有人心疼的。”她沒有說什么,也沒有扔掉。只是后來,在雨天來臨前,
她的傘總會莫名其妙地多一把。他幫她修過筆記本電腦,修過話筒,
甚至在凌晨三點她微信說“我睡不著”的時候,跑去給她買熱豆漿。
有一次她問他:“謝硯琛,你是不是喜歡我?”他沉默了很久,耳朵紅透了,
卻還是點了點頭。那天,天在下雨。他站在教學樓側門的小亭里,手心滿是冷汗,
聲音幾不可聞:“我……喜歡你。”她沒說話,只把傘往他手里一塞,然后轉身離開。
他在原地站了很久,直到雨落在唇角才知道自己笑得太傻。他以為她的沉默,算是一種默許。
他錯了。那一年的夏天,她又愛上了別人。她說,她要的不是一份“替代的溫暖”,
不是一個“永遠在她身后的人”。“你太好了,謝硯琛。但我不想靠一個太好的人活著,
那樣我會變得太差。”他聽不懂那句話的意思,卻還是點頭。“我明白。”他說。
她回頭看他一眼,那眼神像是在看一個沒能及格的答卷。他們結婚那天,
謝硯琛穿的是他人生第一次量身定制的西裝,手在婚禮后臺不停發抖。
他從未想過自己會以這種方式娶到顧婉寧。她穿著一襲素白嫁衣,沒有婚紗拖尾,
沒有婚禮蛋糕,沒有賓客祝福。冷清得像是一場交易。婚禮結束后,顧婉寧回頭看他,
聲音冷得像月光:“謝硯琛,結婚只是因為我不想輸。”他站在原地,
笑得有些僵硬:“我知道。”“我不愛你。”她盯著他的眼睛,一字一句,
“你也別指望我哪天會愛你。”他點點頭,仿佛被釘在風里:“我不指望。
”他們是大學同班,男主暗戀她整整四年。直到畢業晚會后,她忽然找他說:“結婚吧。
”沒有理由,沒有情話。后來他才知道,她口中的“我們結婚”,
只是因為她的青梅竹馬林祁遠,在國外訂婚了。她咽不下這口氣。
于是他成了她的賭注——她用來證明“自己也有人搶著要”的替代品。新婚第一晚,
他幫她打開行李箱,把她最喜歡的毛衣疊好放進衣柜。她卻走進了客房,一句話也不說。
“你今晚睡那邊。”她頭也沒回。他站在門口很久,輕輕說了句:“好。
”他甚至給她泡好了紅糖姜茶,放在她床頭的小桌上,寫了張便簽:“怕你晚上著涼。
”她第二天早上把茶倒進了馬桶,便簽撕了個粉碎丟進垃圾桶。兩年婚姻,
她從未讓他碰過一次。不是因為他不想,而是他尊重她,比任何人都尊重她。
她說要去外地工作,他請了半天假,去幫她收拾東西。她把一摞摞快遞踢開,
冷聲說:“你別來獻殷勤,我不是小姑娘。”他說:“我只是想幫你,別多想。
”她仿佛聽到了什么笑話:“你以為你是誰啊?”他沒說話。她出差的那幾天,
他每天打掃家里,換新鮮的花,怕她回來看到落灰。甚至將她的高跟鞋都擦了一遍。
她卻總是看都不看一眼。“你太閑了。”她冷淡地說。“你不如去找點事做,
別總待在家里像個保姆。”他點點頭:“好。”可他哪里閑?他在一家設計公司做底層研發,
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回家還要做飯、收拾、洗衣服。但他說過,要守著她,就不許苦著她。
——哪怕她從不把這個“丈夫”放在眼里。她說過:“你是我最后的選擇,不是我想要的人。
”可他心甘情愿。他說:“能陪著你就夠了。”她嗤笑:“你活得真可悲。
”——他不知道的是,那天晚上,她其實坐在客房的角落偷偷哭了。不是為他哭,
而是為自己。因為她忽然意識到,這個婚姻,就像一場她自己挖的深井,
把自己也一并困進去。只是,她還沒意識到,他已經在慢慢失去她之前,先失去了自己。
謝硯琛是發現自己生病的那年秋天。醫院的燈冷得像刀,報告單上的那串字符黑得發沉。
“晚期肝癌,伴廣泛性轉移。”醫生嘆氣,說他這種情況,最多還有三個月。
謝硯琛盯著那行字,許久沒動。他沒有哭,也沒有崩潰,只是低聲問了一句:“能不能,
不讓家屬知道?”“你妻子是你最親近的人,我們需要和她溝通。”“我不同意。”他說,
“她知道了,也不會在意。”醫生皺眉,他苦笑:“她不會來的,我太清楚她了。
”從醫院出來,他站在街頭,冷風灌進骨縫里。他忽然覺得不冷了,大概是心太空了,
連身體都沒地方容下了。那天晚上,他回到家,顧婉寧剛洗完澡,身上裹著浴袍,
濕發披在肩頭。她皺眉問:“你去哪了?”“體檢。”他說。她懶得細問:“結果呢?
”他頓了一下,笑著說:“很好,醫生說我身體好得像塊鐵。”“你少來,
體檢中心都是撈錢的。”“嗯。”他點頭,眼底沉靜得像一口老井。
他沒有告訴她——他的骨頭已經開始痛了,晚上躺下翻身都吃力,肝區隱隱作痛,
像是有人拿鈍刀割著。但他依然照舊起早為她煮粥,替她熨好第二天的襯衫,
出門前站在門口等她:“我送你?”“不用。”她穿高跟鞋時沒看他,“你有病吧,
這么殷勤。”“對,”他笑了笑,“我有病。”她沒聽出那話的真意。—從那之后,
他不再和她爭什么。她說公司聚餐,他提前為她訂了代駕;她說周末要加班,
他將自己預約的復查悄悄取消;她說想吃限量甜品,他排了兩個小時的隊,站到幾乎站不住。
他撐到晚上,常常吐得昏天黑地,再悄悄去藥店買止痛片和止吐劑。他不想死得太難看。
不是為了自己,而是怕她見了會厭煩。他不想在她眼里,成為一個“死得都不體面”的笑話。
—終于,他倒下的那天,是顧婉寧去外地出差的第三天。他沒有告訴她,
自己昨晚在洗手間暈倒,頭撞在瓷磚邊緣,血染紅了毛巾。
他只發了一條信息:“我給你冰了草莓奶,回來記得喝。”她沒有回。他手機再也沒有響過。
直到兩個星期后,她回家。家里沒人,玄關干凈,廚房也整潔,像是從未有人住過。
2 他死了,她卻開始聽到他的呼吸顧婉寧剛從機場接回林祁遠那天,天氣好得離譜。
陽光穿透機場長廊的玻璃頂,落在男人的肩膀上。他穿著深灰色風衣,提著一只手提行李箱,
朝她笑了一下。她忽然覺得,自己的心跳久違地恢復了節奏。“你變了。”他笑著說,
“我記得你以前是那種,永遠不會主動來接機的人。”她撩了下耳邊的發,沒回答。
只是接過他行李的那一刻,腦海里一閃而過某個人曾經做過同樣的動作——也許是去年冬天,
她出差回來太晚,他在機場等她,從白天等到夜里。但她很快把那個片段從腦海里擦去。
“最近怎么樣?”林祁遠問。“還行。”“你老公呢?”顧婉寧頓了頓,
輕描淡寫地說:“鬧點小別扭,回老家散心去了。”“這么久沒回來?
”“他……可能在賭氣。”她聳肩,“我也懶得理他,省得礙眼。”林祁遠沒再多問。
顧婉寧看著他熟悉的眉眼,忽然生出一種“時光終于肯為她倒退一次”的錯覺。于是,
那段日子里,她幾乎沒有再提起謝硯琛。
—他們一起去看展覽、吃飯、去老電影院看他們大學時一起約好卻沒機會去看的電影。
林祁遠說:“婉寧,其實我早就后悔當年出國了。”她心動如昔,
笑得像個剛墜入愛河的小女孩。她真的以為,自己終于等回了命中注定的那個人。而謝硯琛,
只是一個路過的人,是一段可以輕描淡寫翻篇的“婚姻插曲”。直到有一天,她去取快遞時,
發現自己收件箱里有一個被反復退回、簽收、再退回的快遞盒。上面是謝硯琛的名字,
地址是他們家。她皺眉拆開,里面是一只毛絨玩偶,是她大學時最喜歡的限量款。
上面貼著便簽紙,寫著一行工整的字:【補給你那次生日的禮物,遲到了兩年。】她一怔。
她根本不記得兩年前的生日自己許了什么愿。可她記得,那天她和林祁遠語音通話到凌晨,
全然忘了家里還有一個人,傻傻地等她切蛋糕。—從那天起,她開始留意手機,
卻一直沒收到謝硯琛的消息。她去了他公司,發現工位早就清空,前臺支支吾吾,
不肯說太多。她去了他最常買咖啡的小店,老板說:“他有一個多月沒來了,
以前都是風雨無阻的。”她甚至翻出他們結婚證照,卻發現那張照片上的自己,
眉眼冷漠得像個旁觀者。她去了一趟他老家,才知道早在一個月前,他就已經“重病去世”,
安葬在了郊區一座小型墓園。沒有訃告,沒有追悼會,沒有告別儀式。
她爆發出一陣毫無征兆的狂笑:“開什么玩笑?他怎么可能死?
他走的時候還跟我說要冰草莓奶給我喝。”“他不會死的,他只是躲起來鬧別扭。
”可她終究是去了那片墓園。站在那塊刻著“謝硯琛”名字的石碑前,她才第一次開始顫抖。
那天傍晚,顧婉寧從墓園回來,一言未發。她坐在客廳的長沙發上,
盯著桌上一杯還溫熱的草莓奶,待了整整一個小時。
她不知道那是怎么出現的——她早上出門時,明明沒有任何飲料在家,也沒人進來。
她以為是幻覺。可她低頭一聞,奶香還是熟悉的味道,甚至帶著微妙的薄荷氣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