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吃醋?
分外可笑的問題。
不禁讓我想起當年我提分手時,她也說過同樣可笑的話。
「如果你是為了事業而放棄我,我無話可說。」
「可情況明顯不同,你跟我在一起并不會影響事業,不是嗎?」
不是嗎?
不是。
那時候的溫詩情待在一個七人團,和隊友上了檔選秀綜藝,以第一名頭銜出道。
地位雖與如今相差甚遠,但也積累了不少粉絲。
溫詩情天真地以為,只要不公開、不被拍,在公眾視野下瞞得滴水不漏,就能繼續和我在一起。
可綜藝播完沒多久,她與我的戀情曝光。
粉絲把我個人社交賬號扒了個底朝天,就差掘我家祖墳。
緊接著,就是無休止的私信謾罵。
【你和溫詩情鎖死,騙粉絲錢給你男朋友花好玩兒吧?】
【祝你倆早日分手。】
【聽過下水道的丈夫嗎?就是你未來的寫照。】
【賤男人,不許和姐姐談戀愛,離她遠點!】
天底下沒有不透風的墻。
只要做了,一定會被捕捉蛛絲馬跡。
何況溫詩情要面對的不僅是大眾的眼睛。
還有時刻會潛入她家的私生飯。
結果必然是要么分手,要么她退圈。
但溫詩情不可能退圈。
所以,我以溫詩情經紀人的名義發了一則澄清聲明:
【因為童年相識的緣故,雙方來往不可避免。不可否認的是,我的確喜歡溫詩情,但關系僅限于藝人和經紀人......】
聲明一發。
輿論反轉。
我和溫詩情流量蹭蹭上漲。
大多關注的都是我暗戀溫詩情的過往。
粉絲開始腦補,一個卑微地把自己童年和青春芳心暗許,獨屬于自己的暗戀對象,再努力將她親手捧為「大眾情人」。
而自己也成了蕓蕓粉絲中的一員。
堪稱暗戀的最高境界。
當天,我登上熱搜。
只要點進榜上第三名詞條:#成為暗戀對象的經紀人#。
就能看見,我發布的聲明里,有一行文字被營銷號截圖:
【既然無法在一起,那就努力追上她的腳步,并肩前行吧。】
也因此,所有人都把我當成暗戀文學楷模。
這種誆騙粉絲和大眾的做法,很好地保住了溫詩情的名聲,甚至錦上添花。
如果溫詩情要問我,為什么在事業和愛情中選擇事業。
我可以很負責任地告訴她。
我放棄愛情,是為了保住她的事業。
所以她此刻質問我在氣什么。
我在氣她如今各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不僅不配我選擇愛情,更配不上我當年苦心孤詣保住她的事業。
但我沒必要和她探討這種無聊問題。
我擺出公事公辦的態度,岔開話題。
「有時間多專注自身,別閑著沒事揣測別人心思。公司投了一部自制劇,希望你來演女主,本子遞到你助理那兒了,想轉型就......」
溫詩情提高音量打斷我:「沈昭平!我在問你話,別跟我扯別的!」
我平靜地盯著她,思緒沉浮。
繼而收回眼神,抬手看了眼表,失去耐心。
「那就沒什么好談的,我還有份合同要簽,先走了。車在樓下,你下去時記得避開人。」
溫詩情怏怏不悅地緊鎖眉頭:「簽什么合同?我不記得我最近有接項目。」
「公司新簽了一個藝人,要我來帶。」我答道。
聞言,溫詩情的眼睫垂下一片陰云。
她抬起眼看我時,眸色晦澀黯淡。
「為什么要你來帶?難道他們不知道你只帶我一個人嗎?」
我由上自下打量她如今浪蕩的模樣。
彎了彎唇角,蹇澀地扯起一抹恨其不能的笑。
「帶新簽的藝人,應該比帶你輕松,以后我會更忙,作風問題你自己掂量著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