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林芊芊晃了晃手腕里的玉鐲子,得意地笑。
“這個傳家寶,據說現在能賣5000萬!”
“如果你贏了,這個鐲子給你!”
我看著那熟悉的鐲子,心涼了半截。
自我懂事那天起,我就知道這個玉鐲。
因為太過精致,我想多看幾眼。
可媽媽總是不耐煩,“傳家寶,很貴的!”
“你要是摔壞了,賣了你也賠不起!”
玉鐲傳女不傳男,哥哥不稀罕這玩意。
我心想,這玉鐲非我莫屬。
畢竟,我才是爸媽唯一的親生女兒。
可沒想到,他們寧愿把玉鐲給一個養女,也不愿意給我多看一眼。
好得很!
我要是贏了這玉鐲,肯定拿去賣了。
既然沒人把我當家人,留著這傳家寶有何用?
“好啊!希望姐姐說到做到!”
我努力地平復心緒,故作輕松道。
媽媽立馬撲了過來,阻止林芊芊。
“芊芊,這可是傳家寶,不能落到外人手里。”
林芊芊毫不在意,“放心吧,媽,我不會輸。”
說完,她又同情似的看我一眼。
“再說,就算輸了,玉鐲還是到了妹妹手里。”
“她也是我們的家人啊。”
媽媽嫌棄地白了我一眼,“你說林滿滿這個蠢貨?”
“她有哪一點像我們家的人?真懷疑是當年抱錯了!”
“要是傳家寶到了她手里,可就是倒了血霉了!”
這一頓數落,真是太熟悉了。
熟悉到我快產生免疫了。
自從我懂事那天起,我便知道自己有個養姐。
媽媽說自己生了兒子后,以為生不出女兒了。
于是,去醫院抱養了一個漂亮女嬰。
沒想到,才抱回來兩個月,又意外懷上了我。
養姐比我大一歲多,卻比我聰明伶俐。
三歲就會寫詩,學習成績名列前茅。
而我,相貌平平,方方面面都是中庸資質。
用家里人的話來說,就是“廢物”。
所以,在他們眼里,我注定比他們低人一等。
只配住保姆房,和下人一起吃剩飯剩菜。
也不配和姐姐讀貴族學校,只能讀民辦學校。
至于零花錢,更是云泥之別。
姐姐每個月的花銷不下百萬。
而我,一年都不敢花一千。
因為,我需要一邊學習,一邊掙零花錢。
他們一分一毛,都不想浪費在我這個“廢物”身上。
因為和他們過于生疏,沒人知道我成績優秀。
想到這些,我諷刺地笑了。
“放心,贏了傳家寶我也不會留。”
“你們喜歡,就從我手里再買回去算了。”
我的話讓全家震驚。
他們紛紛指責我,眼里只有錢。
我懶得解釋,把打賭協議打印出來,扔在他們面前。
讓他們確定打賭的數額,之后簽字。
滿座賓客一陣嘩然。
有人說我太絕情,親人之間也要明算賬。
也有同情我的,說全家人羞辱我在先,我反擊在后。
更多的人罵我自不量力,身為廢物還博人眼球。
林芊芊在簽協議的時候,讓我多加一條。
“林滿滿,你要是輸了,請滾出林家!”
這句話,她是低聲對我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