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快!抓住這個刺客!”門外的暗衛嘶吼著,頓時人群把竹屋圍了個水泄不通。
在床上假寐的男人緩緩睜開了眼睛,纖長骨骼分明的手指掀開床帳簾子,
系在床頭的鈴鐺叮當作響,露出了極為英俊的那張臉,
以及一道不知道從何而來的光從他背后傳來,刺的我睜不開眼睛。然后——他邪魅一笑。
我看到這個笑容,不由得打了個寒顫。此時此刻,
她內心已經瘋狂大喊起來了——他喵的誰在背后打閃光燈啊,男主逼格高也不能這么展現吧?
2.穿越到這個世界后,我變成了一個15歲的小姑娘。而后系統的出現告訴我,
我穿越到了一篇之前看過的古早虐文中。男主顧盡寒,這個滿含杰克蘇的名字,是一代魔君,
是魔族,和仙道有上一輩的恩恩怨怨,而所謂仙道必然佛口蛇心,虛偽至極,
在這期間和女主林聽相知相愛,然后愛個你死我活,曲折HE。
在當時清一色把仙風道骨男主中,這樣一個反派男主殺出重圍,他手上沾滿鮮血,
并不是絕對正義的人設,吸引了許多讀者觀看,我便是其中之一。
我記得第一次看這本小說時才上初中,如今因為一場車禍穿越到了這里,
被系統告知要走完原女主的劇情。我問:“那原女主呢?
”系統:“她劇情劇情走了一半時發現自己并不愛男主,也不想為男主犧牲,
顧和我交換條件,用六十年壽命換人間過正常人生活三年。”哦,原來是女主覺醒了。
那么我的任務,就是走完女主劇情,保證故事正常發展。
3.男主顧盡寒自然早就料到她的刺殺,于是微微揚起嘴角笑道:“把武器拿出來吧。
”他微微垂眸掃了一眼從身后拿匕首的我,
然后自顧自地便整理袖子邊說:“把她關到大牢里,
修仙界的那群人整天派些廢物來刺殺本座,真以為本座會——”就在他說到一半時,
他看到了我默默從身后拿出了一根帶著泥點的蘿卜。還是從地里剛拔出來的。他愣住了。
其實我本也沒想刺殺他,原著女主林聽拿了匕首想殺他,又是剛烈不屈的性子,
被逮住后關到大牢里被虐了一周,前期走的就是歡喜冤家的路線。所以我想著,
反正讓男主愛上自己而已,沒必要受這些苦,于是把匕首換成了蘿卜。
少女臉頰還蹭了些拔蘿卜時的灰,她杏眼黑白分明,睫毛卷翹,唇瓣不點而紅,
似乎是被他的樣子嚇到了,還縮了縮脖子,她雙手捧著蘿卜遞到他面前。我聲音還有些發顫,
顯得楚楚可憐:“拔蘿卜……也要坐牢嗎?”顧盡寒此時對我的眼光果然變了,
似乎在說——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4.接下來的劇情如書中一般,
他讓我做他的侍女,每天端茶倒水,當年主仆協議這種劇情還比較新穎,
而對于看多了這種劇情的我來說,簡直枯燥乏味的像上班一樣。陀思妥耶夫斯基說,
我工作并且感到痛苦。如今想來,此乃人生至理名言也。這樣兩點一線的生活堅持了一個月,
終于被一個少年打破。他身著黑衣,扎著高高的馬尾,和我差不多的年紀,
我每次“上班”的時候,看著他走在我前面,馬尾發梢一晃一晃的,少年肩寬背直,
笑起來少年氣十足。初見的那天,我被男主顧盡寒派到山里去砍樹。
這里原劇情的用意是男主初步覺得女主有意思,因為在這里,其他人都懼他怕他,
只有女主抱著“你有種就捶死我”、“我有女主光環我無敵”的態度懟天懟地懟空氣。
這是他第一次見到這么有意思的女人。
于是在這天我照著原著劇情大罵他是“無敵大蠢豬”的時候,
他一氣之下用這種拙劣的方式捉弄我——一天之內砍一百棵樹。這自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像校園時調皮搗蛋的男生對喜歡的女生的做法就是欺負她一樣。但原女主是個犟種,
我也只能硬著頭皮完成這智障的劇情。在我砍第三棵樹時,我覺得自己像光頭強,
沒有大狗熊搗亂版。第五棵樹時,我滿頭大汗,用衣袖擦著額頭上細密的汗珠。
在林在小路休息時,身邊走過形形色色悠閑自如欣賞景色的人,
我覺得自己像游戲新手村小美后面的阿牛,每次系統給主角分發任務時,
阿牛總是在無人在意的角落拖著牛,充當背景板。可是我分明是女主哇,待遇這般慘淡。
由此可見,虐文女主還不如NPC。在我砍下第六棵樹后,我偷懶到山下集市買了顆糖葫蘆,
而在回來的路上,因為原女主的絕世美貌,被一個猥瑣的壯漢盯上了。
他不斷得用言語騷擾著我,把圍在角落,在手中糖葫快要掉在地上摔碎時,
一抹黑從眼前閃過,少年接住了糖葫蘆,挽著劍花,三下兩下就把壯漢踩在腳底,
少年眼珠很黑,笑起來像含著星星。我連忙道謝:“謝謝你啊。
”少年輕輕笑了下:“沒事啊,糖葫蘆沒事就好。”我“啊”了一聲,還沒反應過來,
就看到自己沒吃兩口的糖葫蘆被眼前的少年咬了一口。我:“……”“你救我是為了糖葫蘆?
”我不敢相信。少年揚了揚眉梢,似乎有些疑惑:“不然呢?”在我發愣時,
他已經轉過身去離她遠去,邊走邊揚了揚手中的糖葫蘆:“謝了,挺好吃的。
”5.我覺得這少年挺有意思的。后來我知道,他是男主的侍衛之一,不是什么重要角色,
沒有劇情,甚至在原書中都沒名字,更別談什么結局了。
我覺得和那個自大狂男主呆在一起太過煩悶,只能在“上班”路上找點樂趣,
于是我掐準了少年“上班”的時間,侍衛嘛,上班自然就是練練劍,站站崗。
這天我毫不刻意的跟在他身后,看著少年的高馬尾晃來晃去,
我突然明白了現代校園中男生看女生扎馬尾的感覺了。好想犯個賤去拽一拽。
但是僅存的理智還是壓制住了這個瘋狂的想法。“跟著我做什么?”少年回頭。
“一起上班啊。”我說。他沒深究上班的意思,只是答:“不要。
”我故意逗他:“一起上班。”又是一句:“不要。”“一起上班。”“不要。
”“一起上班。”“不要。”……我和他就像兩個復讀機一般,重復了三遍、四遍、幾十遍。
同時,我們也走到了“工作”的位置。當少年說出最后一個“不要”時 ,
我們已經站在了目的地門口。他罕見地沉默了。我卻有種惡作劇成功的喜悅,笑著揮了揮手,
像他初次見面拿走她的糖葫蘆一樣。我笑著說:“明天還一起上班啊!”6.少年嘴硬心軟,
雖然說不要,卻還是默許了我每天跟在他身后嘰嘰喳喳的樣子。
但是表面上還是要傲嬌一下的。他說:“你別跟著我了,你很煩。
”我看出來了他并非真的生氣,于是得寸進尺道:“你再說一遍。
”少年一字一頓道:“你很煩。”“你再說一遍!”“你煩。”“那你再說五六七八遍!
”“……”少年徹底無語了。頓了兩秒,他像是被我氣笑了,背過身去抱著臂,
矜貴地吐出幾個字:“也不是很煩。”“真的嗎?那你再說一遍。”我豎起耳朵湊近去聽,
而這次少年沒有重復,轉身就要走。我看他要走了,有些著急:“唉呀,我受傷了。
”他果然腳步一頓,卻依舊擺著高傲的姿態:“哪里?”我捂著胸口:“內傷。
”“……”“我得了一種你不和我說名字就會死的傷。”“……”“所以你叫什么哇。
”我求追不舍。也不知道是被我纏地煩了還是別的什么,他說:“聞說。”聞悅?咦,
好像個女孩名。在她剛想例行公事夸夸他的名字時,他似乎是猜到我在想什么,
解釋了一下:“我叫聞說,是說話的‘說’那個字。”哦,那個字啊。“你別死。”“嗯?
”哦。她這才反應過來,這人是在回答剛剛那句“不知道名字會死”那句話。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