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式回憶錄,已云里霧里寫到了第十三章。
忽然發(fā)現(xiàn),少了點什么?原本在我看過的眾多小說中,好像大多都有《序言》或《前言》,對作者和動機及書中主角前因后果,向讀者作一個簡介交代。
于是我也不能免俗,決定現(xiàn)在就補寫上。
上過小學二年級的我,突然間卻想到要寫小說,這起因于在網(wǎng)上刷到一個段子:
“究竟是哪一步走錯了,讓今天的自己,看起來步步都是錯。”
由此引發(fā)了我對自己過往歷史的人生思考。也就萌生了,將小人物那蹉跎歲月的歷史寫出來,權當自娛自樂,打發(fā)晚年既短暫又漫長的時光。
從我出生那天開始,幸與不幸的童年、少年,甚至于再后來的漫漫人生路,早已被生父生母的幸與不幸的人生決定了去向。
來到這個世界的人,無一例外,都沒有來與不來的選擇權,而是被“不由自主”的選擇了。
人生假如有來到這個世界上的選擇權,未必都會愿意來人世間,做一個漫長而又短暫的匆匆過客。
世間極少有一出生,就被權貴、豪門、世族家庭的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接走,由此而改變了原本由生父生母的不幸所帶來的悲催命運。
這種劇情不具普遍現(xiàn)象,只有影視劇中才會比比皆是。
已為人父的我,因自己那段苦比樂多的童年,尤其缺失的是那種“父愛如山”的感覺,是太過于粗線條的母愛所不能彌補,更不能替代的。
遺憾的是,歷史不會重復,但往往會驚人的相似。
在我近不惑之年時,由于缺失良好家庭觀的言傳身教和傳承,還有自身修養(yǎng)和認知的不夠。再加上當時一言難盡的生活壓力所迫,致使我與未滿十歲的女兒,又上演了與上一輩相似的單親歷史。
在此必須指出,之所以不是重復,當初我的生父生母身在央企公職,何來生活所迫一說?
而他們那代人純粹是為了追求所謂的三觀,精神上的契合和自主的生活方式,棄子女于不顧。
女兒所幸的是,身邊有慈母長相伴守。父女兩城相距甚遠,但牽掛之心常在,我亦盡其所能予以幫助。
如今丫頭已為人母,多少也能體諒到父母在經(jīng)濟利益為導向的現(xiàn)實生活中的所做所為,也會因有太多不甘和不得已而為之的苦衷。
當下的我,已退休在家,膝下有二子,在讀小學。身為父母的我們倆,全職在家,盡心照顧著無憂無慮快樂的小哥倆。
歲月在小哥倆童真的歡聲笑語中,學習作業(yè)中,野餐露營中,繁雜的生活瑣事中,有煩惱有苦悶,亦有無奈的時光,就這樣既快又慢地悄然失去。
孩子們在長大,父母在變老……
生活在油鹽柴米醬醋茶組成的交響詩篇中,總會演奏出這樣或那樣的不和諧音符……甚至到了分崩離析的邊緣,但一句“為了孩子”,又被拉了回來。
華夏民族,大多數(shù)為人父母都有一個子女情結,被刻進了骨子里。在孩子們未成年前,將“為了孩子”這句話,作為生養(yǎng)撫育,工作生活的行為指南。
童年創(chuàng)下的傷痕,需要漫長的歲月來治愈,甚至終其一生都在治愈期。
這就是我對丫頭的虧欠心,始終難以釋懷的原因。
如今的我,心里哪怕再苦,也不愿為了解脫自己,而去傷害童年中的哥倆,重蹈那覆水難收的歷史。
1973年春,母親領著我們,去項城縣袁世凱家鄉(xiāng)看望過妹妹的奶奶和大伯二伯。又帶領我們回老家看望了近七十歲,還在國營三輪車廠上班的“黑五類”外公。
在此有必要交代一下,母親張揚潑辣主觀獨斷的性格的形成,與其出身資本家小姐那光鮮華麗之下鮮為人知的隱情,有著莫大的關系。
據(jù)老街坊和報館地下黨排字工人楊師傅斷斷續(xù)續(xù)的回憶,大致如下。
1937年秋冬時節(jié),楊師傅接到組織通知,去營救被追捕的一對地下黨夫婦,女方已受傷。
當時情況危急,時間緊迫,只有隱藏在報館里面最安全,因為東家從不過問政治,又是當?shù)赜忻氖思潯?/p>
楊師傅決定,尋求東家的幫助,當提出有個朋友想在報館打短工,過段時間就會離去,其妹因摔傷需哥哥照顧,也要一同住在報館……
楊師傅說,東家也就是我的外公,沒等他把話說完。東家就打斷了他的話并說道,楊師傅,你是管事,這些你看著安排就行。
據(jù)楊師傅說,東家很早就已經(jīng)猜到了他是進步人士,所以肯定知道這對兄妹和他一樣,只是故作不知罷了。
風聲過后,“哥哥”有急事走了,“妹妹”因腿傷嚴重行走不便,只能留了下來,在報館廚房幫雜。
當時跌打損傷藥物嚴格管控,去醫(yī)館治療也不方便,于是就住進了東家公館,以小妾身份公開露面看病療傷。
到了1938年夏末,國共合作已成,“妹妹”生下一女娃后幾個月后離開了外公,說去四川找“哥哥”,再回來時已是1973年。
母親從小是被大媽二媽和家傭帶大的。母親打小不缺父愛給錢用,拿個錢莊折子買東西,自由自在放任其個性發(fā)展。大媽二媽有自己子女要管,再說也管不了一個被父親溺愛的女孩子,管多了母親也不服管,張口就說我不是你親生的。所以出力不討好,也就再也沒人管教母了。母后來住校,上了女子中學。
外公在民國時期,雖身為保長,但為百姓做了很多好事,百姓稱其為善人。
如自己掏錢買壯丁名額,避免了本保派壯丁,又如花錢濟貧,資助藥物幫人治病等等。
所以在解放初期,外公被評為,對人民對組織,做出過貢獻的無黨派進步民主人士,獲得了組織上諸多照顧。
解放后的前保甲長,絕大多數(shù),都因人民的血淚控訴,而被判處槍決。
謹以此長文,權且當“序”用吧!
(“序”就寫到這,腦子想多了有點累,再說情緒也不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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