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舉子們的狂歡:八股文之前世今生
01十四世紀的人才之爭
每一個朝代的興起,意味著既得利益集團的壟斷被打破,重新洗牌必然帶來一大波的紅利:土地資源的重新分配,官僚買辦的重新選擇,還有更多的待分配的政治資源——官僚系統的重新架構帶來的官職配置。
在這一方面,太祖總是有先見之明。他不同于其他的割據勢力,他放眼的是全國,面向的是未來長遠發展。
打仗需要人,守城需要人,管理城市需要人。可以說,十四世紀五六十年代,最緊缺的是什么,唯有人才。
打仗需要的是野戰軍,太祖做了兩手準備:在地方上建立翼元帥府、萬戶府等軍事單位。在大本營(那時還不能稱之為中央)建立帳前總制親兵都指揮使司。
守御城市的,除了部分野戰軍臨時負責守御城池的責任外,他創設一系列的機構。1358年十一月,立管領民兵萬戶府。不同于在各地設立的翼元帥府這樣一個軍事機構,管領民兵萬戶府算是一個準軍事機構。他對行中書省的官員說:“古者寓兵于農,有事則戰,暇則講武。今兵爭之際,在因時制宜。所定郡縣,民間武勇之材,宜精加簡拔,編輯為伍,立民兵萬戶府領之。俾農時則耕,閑則練習,有事則用之。事平,有功者一體升擢,無功者還復為民。如此,則民無坐食之弊,國無不練之兵,以戰則勝,以守則固,庶幾得寓兵于農之意。
這應該是預備役部隊設想的最初雛形。
那么接下來,就應該是行政官僚隊伍建設了。
對于這一點,一貫于立足長遠的太祖肯定是非常關注的,而且,他發明了一整套的取士辦法。
一開始,在太祖尚在名不經傳的時期,是不可能也沒有時間更沒有必要去琢磨這個取才取士的問題。在明天和意外哪個來得更早都尚未可知的時候,去考慮如何管理百姓實在是個奢侈而又可笑的事情。
這個時候,太祖獲得人才的方式只有三種方式:
一是戰爭獲得。將敵營中的管理型人才直接爭取吸納過來,簡單粗暴,卓有成效。因為,但凡在元朝廷或者其他割據政權中獲得一官半職的,基本上都是有點水平的。何況,如果發現他名不副實,那就制造一個借口,直接人道毀滅之。畢竟太祖和他們簽訂的勞動合同,完全是單方面的。我說你行,就給你工資,讓你干活。說你不行,直接撕毀合同,讓你滾蛋。你若想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民事訴訟,對不起,官方機構都是我開的,直接一審終審,一刀了斷。
1356年三月初十,太祖親領兵士攻集慶府。獲其御史王稷、元帥李寧等三百余人。蠻子海牙走投張士誠。水寨元帥康茂才,苗軍元帥尋朝佐許成、劉哈剌不花、海軍元帥葉撒及阿魯灰部將完都等各率眾降。這一戰是太祖的開局之戰,打開了江左局面,從來一路高歌猛進,龍盤虎踞之地真不是蓋。元御史王稷,太祖覺得是個人才,該建康府為應天府,以王稷為知府。當然康茂才更是個軍事人才,后面立了卓著的功勛。
二是慕名歸附。太祖畢竟也是個不世出的梟雄,戰斗力強,目光長遠,而且比較注重個人和軍隊的整體形象。尤其是,擅長將自己包裝成為一個拯救黎民于水火的大英雄形象。所以,一些有見地、有理想、有抱負的文人儒士紛至沓來。
1358年十二月,太祖攻取婺州(今浙江金華),許瑗拜見太祖,對太祖道:“現如今元祚垂盡,四方鼎沸,豪杰材勇之士,都不能獨自安守自己太平的日子。只有具備雄才大略的人才能駕馭這些人;有奇識者,然后能知奇士。閣下欲掃除僭亂,平定天下,非收攬英雄,難以成功。”太祖道:“今四方紛擾,民困涂炭,予思英賢,有如饑渴,方當廣攬群議,博收眾策,共成康濟之功。”許瑗道:“如此,實帝王之道,天下不難定也。”太祖大喜,于是留許瑗在軍營當中,參預謀議。以太平乃建康股肱之郡,遂命許瑗為知府。
三是派人搜羅。每個統兵的主將,都獲得過太祖的一道命令。城下之后,要訪尋某某某。并且要求帶上禮品、禮節周到、誠摯邀請、三番五次、三顧茅廬、不惜重金等,反正就是不惜一切代價,將這些名士大儒邀請到南京,為我做事。當然,從史書中,我們看到的全部是邀請成功的案例,可能,不成功的已經成仁了。
1356年五月,朱文正隨徐達攻克鎮江,太祖聽說個叫秦從龍的大儒避亂鎮江,聽說攻克了鎮江,大喜,親命朱文正帶著綾羅綢緞等豐厚的禮品代表自己到秦從龍的家里聘其出山。太祖親自到龍江迎接,可謂禮賢下士之至也。
(1366年十二月)是月,秦從龍卒。從龍字元之,其先洛陽人,初以才推薦,仕元,為校官,累官至和林行省左丞,改江南行臺侍御史。會兵亂,從龍以老避居鎮江。歲丙申,王師下金陵,遣徐達、湯和取鎮江。師行,上謂達曰:“爾往下鎮江,有秦元之者,才學老成,入城當為吾詢訪其人,致吾欲見之意。”達等至鎮江,果得之。從龍有從孫禮,時在達軍,達因遣其還報。上喜甚,即命兄子文正及朱文忠以白金文綺往聘之,從龍遂與其妻陳氏偕來,上親至龍灣迎之以入。時上居富民王彩帛家,因邀從龍與同處,朝夕訪以時事,從龍皆盡言無隱。既而上即元故御史臺為府,居從龍于西華門外,事無大小,皆與之謀。每以筆書漆板問答甚密,左右皆不能知,嘗稱為“先生”而不名。每歲從龍生日,上與世子俱有贈遺,或親至其家,與之宴飲,禮待之者甚厚。是歲冬,從龍子澤死,請告還鎮江,上出郊握手送之。至是,從龍亦病卒,年七十余,上聞驚悼,時方督軍至鎮江,親至其家哭之,命有司為營葬事,厚賻恤其家。
十四世紀,最重要的是什么?
人才。
在人才問題上,太祖一向有著清醒的認識和敏銳的眼光,獨特的視角,看人穩、準、狠,用人果、決、忍。
1366年正月,太祖在與按察司副職(主持日常工作)周湞討論并確定按察有關事宜時,周湞將近段時間檢察工作當務之急的重點方面向太祖作條目式匯報后,太祖指出:“作為朝廷專司作風建設和維護紀律綱常秩序的部門,工作是否能夠扎實有效推進,關鍵在人,按察隊伍建設的好,則法紀能夠得到暢通,弊端得以革除。有人說:‘神明能夠建立和保持威信、為世界帶來福祉,鬼魅之流,則妖言惑眾、為禍人間’你們如果能夠發揚正能量、祛除害群之馬,輔助朝廷使人民幸福安康,就是神明;如果私底下做些見不得人的勾當,使用陰謀詭計,行欺詐之事,禍國殃民,就是鬼魅也。凡事當存大體,有可言者,勿緘默不言;有不可言者,勿沽名賣直。茍察察以為明,苛刻以為能,下必有不堪之患,非吾所望于風憲矣。“命中書省錄用諸司劾退官員。省臣傅瓛等曰:“今天下更化,庶事方殷,諸司官吏,非精勤明敏者不足以集事。此輩皆以迂緩不稱職,為法司劾退,豈宜復用?”上曰:“人之才能,各有長短,故治效亦有遲速。夫質樸者多迂緩,狡猾者多便給,便給者雖善辦事,或傷于急促,不能無損于民,迂緩者雖于是,或有不逮,而于民則無所損也。”
1358年十二月,尋訪當地儒士范祖干、葉儀。既至,范祖干是個忠實的儒學信徒,他持《大學》并將其先給了太祖。太祖問他:“治世之道,以何為先?”范祖干奏對道:“這其中的道理,不出乎此書。”太祖便名范祖干剖析其中的義理。祖干以為帝王之道,自修身齊家,以至于治國平天下,必上下四旁,均齊方正,使萬物各得其所,而后可以言治。上曰:圣人之道,所以為萬世法。吾自起兵以來,號令賞罰,一有不平,何以服眾?夫武定禍亂,文致太平,悉此道也。甚加禮貌,命二人為咨議。儀以疾辭,祖干亦以親老辭,上皆許之。祖干字景先,少從鄉先生許謙學,事親孝,父母后皆年逾八十而卒,家貧不能葬,鄉里為營冢壙,悲哀三年如一日。上聞其孝行,命旌表其所居曰純孝坊。
02國初人才取士的發展脈絡
據《明史·選舉志》的記載,自國初開始到明朝滅亡這二百七十六年時間里,明朝選拔與舉薦人才的辦法不外乎四種:一是學校,通過設在中央的國學,以及地方上的府學、州學、縣學,灌輸臣服明廷的理念,培養人才學習經義,讓他們學習朝廷文書的撰寫方法,甚至傳授一些治理天下、治理地方的經驗做法。二是科目,就是科舉考試,通過考試的方法,遴選網羅天下人才,為朝廷所用。三是薦舉,就是通過別人介紹、推薦,將一些學富五車、腹有詩書、隱于山水的儒士挖掘出來。四是銓選。總的來說,就是學校用來教育人才,科舉用來選拔人才,舉薦用來廣泛招攬人才,銓選則根據才德安排人才。這樣,天下的人才選用全部包羅在這些途徑當中了。
根據明朝的制度,科舉考試的項目內容很多,卿相、閣老都是從這里出來的。學校是儲備人才以應考,以便分科選拔官吏的地方。直接從校門走向衙門的,一般不會安排什么好的官職,今后的晉升之路也必然坎坷,而且也無法登上高位,所以直接從學校分配擔任官職的,是次于科舉考試當官的。比這個還要差一等的,就是雜流了。也就是說,當官的途徑:進士、舉貢、雜流三種途徑同時存在,方式不同,崗位不同,未來的發展不同,最終的歸宿不同,三者有所偏重,但卻沒有廢棄任何一個。
舉薦這種辦法比較特殊,一般是太祖實踐于開國之前,后來因為專門采用科舉考試而罷除。當然,洪武初年,也曾經因為科舉考試擔任官職的人員,只知經義,不懂實務,一度廢除科舉這種選拔官員的辦法,恢復了一開始的舉薦制。終歸是,舉薦制必然造成派系林立、營私舞弊、私相授受、裙帶關系等不良后果,退而求其次,不得已仍然還是科舉制占領了高地,并在大明王朝的發展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首先,我們來說說學校和科舉之間的關系。
這個和我們現在的公務員選拔制度有點類似,要想參加公務員考試,首先你必須是大學以上學歷,也就意味著你要先上了大學,才能夠參加公務員考試,進入國家工作人員序列。要參加科舉考試,必須要到學校上學。
但是,與公務員制度不同的是,由學校學生直接做官,可以不經過科舉考試而進入政府序列。其存在的最大的弊端,就是上文中說的,做官的位置不會太高,路也走不得不會太遠。
接下來,我們再說說明朝的學校制度。其實,準確的說,開國之前,學校制度就已經初步成型了。
學校的分類,前文說了,在中央叫國學,其專門機構的名稱是國子監。在地方上就按照行政級別分別是府學、州學、縣學。甚至在洪武八年,太祖因為府、州、縣皆有學,而鄉閭遠者未沾教化,乃詔有司仿古家塾、黨庠之制,區之為社,延師儒以教子弟,兼令讀御制頒行諸書及新定律令。
學校制度,不僅是為國家培養人才,更是為了宣傳國家的治理方針,令人民俯首帖耳,做一介順民。同時,將國家最新的法律法規進行宣貫,讓大家明法令而慎言行,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維護統治階級的統治。
府、州、縣學以及社學的學子是不能直接當官的,必須要進入國學的才能獲得官位。進入國學的學生,稱之為監生。根據生源監生分四類:
一是舉監。顧名思義,是已經考取了舉人后,不愿立即為官,到國子監深造。或者是,朝廷暫時沒有空缺,推薦至國子監。
二是貢監。即通過院試稱為貢生,俗稱秀才的,到國子監學習,稱之為貢監。貢監又可分四種:
(一)是歲貢;貢生入學國子監,最初是由生員自由選擇,隨后是下命令讓各級地方學校每年薦舉一人,所以稱之為歲貢(弘治、嘉靖中,更定為府學歲一人,州學三歲二人,縣學二歲一人,遂為永制)。
(二)是選貢;弘治年間,由于舉人不愿意入學,而地方學校選貢的貢生逐漸開始排資論輩導致良莠不齊,南京祭酒章懋便奏請在正常歲貢外,命令提學官實行選貢方法,不管是廩膳生員(朝廷供給廩米)還增廣生員(朝廷不供給),全部實行考核選拔,務求將學問品行兼優、年富力強、多次考核優等的,才選為貢生。三、五年選拔一次,每次五六百人。
(三)是恩貢;是國家有慶典或者皇帝即位下詔,以當貢者充之。
(四)是納貢。納貢看起來比例監好一些,但是其實是差不多的。
三是蔭監。祖上有功,有品級官員的子弟入學,叫蔭監。明初比較開放,凡是文官一品之七品,皆得蔭一子以世其祿。后來漸漸加以限制。故此分兩種:一是官生;在京三品以上者,才有資格請求蔭子,稱之為官生。二是恩生。出自皇帝特批恩準,不限官品,稱之為恩生。恩生始于建文元年,選錄吳云之子吳黼為國子生。
四是例監。大災之年,或者皇室要大興土木,苦于沒有銀兩賑災或者是興建工程,則下旨,讓民間家庭殷實的,捐贈財物給朝廷,朝廷則準予其子弟入學,稱之為例監。其實就是花錢買入學資格,進而謀取功名。這是一條無本萬利的生財的路子,明朝后世的很多皇帝,都樂此不疲地采用這招斂財。始于景泰元年(景帝),因邊防形勢非常緊迫,下令天下繳納糧食和馬匹的人,可以入監讀書,限定一千人便截止。實行四年而停止。
國子監一度是明朝高級官僚的主要來源,有過一段輝煌的過去。
洪武二十六年,一次性提拔了劉政、龍鐔等六十四人擔任行省布政使、按察使,以及參政、參議、副使、僉事等官。布政使相當于今天的省長,按察使相當于省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真正的封疆大吏,其余的也至少是廳級以上干部。哪怕是真正的進士出身,要成為一方大員也恐怕要窮其一生才能達到,也算是非常幸運的一批人的。不過那時,在太祖手下當官的人,并不輕松,甚至是拿刀架著脖子去當官,很多人是帶著鐐銬審案,這邊斷案后將犯人押入大牢,自己也接著被帶去做班房。
但即使這樣,那也算是國子監的高光時刻。刺激了一大批的國子監太學生,寒窗苦讀、不畏暑熱、頭懸高梁、尖錐刺股,為光宗耀祖、衣食無憂、人前顯貴而孜孜以求之。
李擴等人本在文華殿、武英殿實習,直接被提拔為御史,李擴隨即調任給事中兼齊國相府錄事,基本上負責諷諫的清議官員都出自太學了。按照正常路子的太學生一般都擔任府、州、縣、六品以下的官職。
據史書,自國初至明朝建國,取士之路,從一開始的舉薦,漸漸地像科舉取士漸進。洪武三年(1370年)設科舉,所取之士寵物遇甚厚,未幾乃謂:所取多后生少年,能以所學措諸行事者寡。遂令有司察舉賢才,而罷科舉不用。至十五(1382年)年復設。十七年(1384年)始定科舉之式。就算這個時候,尚未斷絕舉薦之路,同時,摻雜了太學生直接任管的間或舉動,一時間,人才發展的路子是比較寬的,官員的多樣性明顯,整個帝國充滿了活力。
建文、永樂后,科舉日重,薦舉日輕,儒生文人都以由科考進身為榮,如此相向循環,讀書人一心通過科舉博得功名,只在經義、政府文書中鉆營,鮮有踏踏實實做學問的人。而朝廷覺得科舉乃畢其功于一役的取士良法,既公平允直,又與學子機會,雖然高分未必高能,但是風險相對比較低,兩者相權,取其輕也。所謂舉薦求賢,既無可參詳之標準,又難把握帝王之心,更重要的是,容易滋生舞弊、腐敗。后世承平因循,君主無用賢之識,有司乏求賢之誠,特殊人才無以自見,非俯首入科場就試,不能進身,八股遂成五百年選士定制。
03八股文到底是誰發明的?
根據《明史·選舉志(二)》:科舉考試的各種名目,沿襲唐、宋的舊規,而略微改變其測試士人的辦法,專門取四子書及《易》《書》《詩》《春秋》《禮記》中的內容來命題進行考試。四子書,就是四書,《大學》《中庸》《論語》《孟子》,為歷代儒家學子首要研習之書。《易》就是《易經》,《書》是《尚書》,《詩》是《詩經》,以上與《春秋》《禮記》合稱五經,所以科舉要考的就是儒家經典《四書五經》。當然《大學》《中庸》其實是《禮記》的一部分,被朱熹老夫子單獨抽取出來,合到四書當中,一度稱謂官方指定教科書。
這些都是明太祖和劉基一起商量確定下了,并成為了明代科舉的不變定制,永世遵從。其行文風格仿照宋朝經義文章,要以古人為第一人稱,通過古人的角度和語氣作文,文體采用排比對偶的體例,即所謂的“八股文”,通稱就叫制義。制義這個詞語,來自《易經》,解釋起來或者叫做制定尊卑之義,或者叫做制宜,裁斷適宜,有對時局做出分析判斷,并提出對策的意思。
三年一次大考,所有的考生要統一參加全省考試,稱之為鄉試。考中的人稱為舉人。鄉試的第二年,取得舉人身份的考生在京城參加考試,稱之為會試。考中的人,將參加由天子親自擔任主考官在朝廷重地舉辦的面試,叫廷試,又叫殿試。殿試的結果,按照成績高低分為一甲、二甲、三甲三等。一甲只有三個人,分別稱之為狀元、榜眼、探花,賜予進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賜予進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賜予同進士出身。狀元、榜眼、探花之名,是皇帝親自規定的。而士大夫通行的稱謂是將鄉試第一名命名為解元,會試第一名為會元,二甲、三甲第一名為傳臚。各級統考,三年一次,則子、午、卯、酉年舉行鄉試,辰、戌、丑、未年舉行會試。鄉試在八月舉行,會試在二月舉行,全部都是初九為第一場,過了三日為第二場,再過三日為第三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