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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看了很多次那個食物中毒的年輕人,其實他蘇醒過后已經好了很多,但我還是讓他配合律師工作,才能定下二十幾萬的賠償。
為了讓我爸媽能盡早籌錢,我讓受害人天天找他們索賠,又在他們實在走投無路的時候,讓我朋友替我出面,以五十萬這絕對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買下了這套房子。
雖然明知道這個生意必虧,但只有賣給我才能以最快的速度拿到錢。
我把錢款匯過去的同一時間,他們就把其中的二十四萬轉給了受害者,剩余的錢除了用來租房,盡數給了林芳做生意用。
“小芳啊,你一定要珍重身體,我們家就剩你一個頂梁柱了。”
“放心吧媽,我會好好掙錢養活孩子和你們的。”
聽著他們的話,我從墻角走進屋子里,“原來是因為懷孕了,怪不得舍得把你的寶貝兒子送進去。”
我媽一看到我,笑臉瞬間消失不見。
“你還敢回來?!薛萍萍,真不知道你心是什么做的,能眼睜睜看著家里人遭難。”
我笑著搖了搖頭,“這才哪到哪呢。”
比起你們前世對我做的事情,那我現在簡直算仁慈好嗎?
“賤丫頭,當初生下來就應該拿枕頭給你悶死!”我媽憤恨地指著我,罵罵咧咧地抬起手,“你再敢進這個家,我就打死你。”
“房子都賣了,還把這當自己家呢。”
我拍拍手,一起跟我來這的搬家公司和律師就走了出來。
一群搬家工人進屋收拾東西,我媽和林芳見狀就要去阻攔,還是律師先拿著文件發聲,“這個房子所屬人是薛萍萍小姐,你們二位要是不肯離開,被撞出個什么好歹我們可不負責。”
“什么意思?”林芳震驚地走到我面前,“你把我們家買了?”
“萍萍,我們是一家人啊,我嫁給你哥的時候你還說會一輩子對我好呢,而且我肚子里還有你的小侄子,你一定不會讓我們母子倆沒房子住的對吧。”
我沒有回答,而是進屋指揮搬家工人,“這里面的東西我一個也不要了,你們全部搬去賣掉或者丟掉,屋里有監控,不用擔心有人碰瓷。”
林芳和我媽在身后罵我沒良心,而我只是回頭問了她們一句,“想因為私闖民宅進去里面跟我哥團聚嗎?”
她們就留下一句“給我等著”,然后憤憤離場。
看著她們的背影,我心里五味雜陳,因為這對我來說還遠遠不夠,林芳——
還不夠慘。
聽說林芳在小區附近租了一間店面,放棄之前的烘焙行業,轉而開始銷售童裝。
她知道原來的圈子混不進去了,就干脆花錢買了幾個當地群聊的名額,在群里大肆宣傳,還通過短視頻平臺。
如果她不是林芳,那我會覺得她很勵志。
可她切切實實害死過我。
之前買房給她們的錢里還有剩下的二十六萬,這部分我得完完整整討回來,于是我在她們簽下店面合同之前,先一步租了下來。
而無論是我媽還是林芳,誰都看不出合同上的破綻,就這樣簽了一份無效合同。
想到林芳投入全部希望的童裝店,我撥打了報警電話,“有人侵占了我租下的店面,還擅自經營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