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誠,是指以真誠的態度輔佐君主,使君主安心;誠信,則是以正直的方式對待朋友,匡正其行為,忠誠和誠信兼備就是“周”。君子做到“周”,那么上下關系和睦,天下也就安寧了。周勃平定諸呂之亂,迎立漢文帝,事后卻表現出居功自傲的神色。但他并非有意欺君犯上、謀取私利,只是因為不學無術,才在不知不覺中露出了驕態。袁盎與周勃一同侍奉君主,雖然尊卑有別,但他們本應有著同僚之間相互扶持的情義。袁盎如果當時能及時規勸、糾正周勃,周勃難道就一定會固執己見、不知悔改嗎?就算周勃不聽勸,袁盎再在朝堂上當面指出他的過錯,這樣一來,周勃的過錯無法掩飾,漢文帝心中的不滿也能得到緩解。然而,袁盎既不規勸,也不當面指正,反而跑去告訴漢文帝:“丞相太過驕縱,陛下您又過于謙讓,這樣下去,君臣雙方都有損德行。”這番話一出口,君臣之間的嫌隙猜忌就產生了,周勃的災禍也早早埋下,難以化解,實在是危險啊!漢文帝的謙讓,并非是德行有失,他尊重有功之臣,禮遇大臣,這與太甲、成王的寬厚仁愛之心并無不同。袁盎卻引導漢文帝對大臣產生猜忌,這種行為實在稱不上忠誠。袁盎明知周勃并無惡意,卻不加以規勸,反而在中間挑撥離間,這就是不誠信的表現。袁盎陰險狡詐,后來他陷害晁錯,奪取了晁錯的權力,其實這種險惡用心在對待周勃時就已經顯現出來了。小人實在是太可怕了!
??還有一些人,雖然奸惡程度比不上袁盎,但他們淺薄急躁,心胸狹隘,不識大體,一看到什么就隨口亂說,給君臣都帶來災禍,等到后悔時卻已經來不及了,他們雖然和袁盎不是一類人,但造成的危害卻和袁盎一樣。所以君主不僅要遠離奸惡之人,也要遠離急躁之人,這樣才算是真正做到了親近親人和尊重賢能。《易經》里說:“謙亨,君子有終。”只有君子秉持謙遜的品德,才能有好的結局。如果不是君子,就算表面上謙遜,也很難善終。所以《易經》里提到“撝(huī,通‘揮’,發揮、施展)”“嗚(發出嘆息聲,表謙遜)”“勞(有功勞仍謙遜)”等表現謙遜的狀態,最終卻落到“侵伐”的地步。雖然表面上看似吉利,沒有什么不利的,但這終究不是以君子之道達到的結局。君子的謙遜,是發自內心的真誠。即使是帝王,也需要禮賢下士,才能守住皇位;即使是圣人,也需要傾聽普通人的意見,才能汲取善念。這是理所當然的道理,君子全心全意踐行這一點,真誠地對待天下人。他們表現出的謙遜并非刻意為之,而是自然而然的,這樣才能有好的結局。所以,謙讓是真誠的表現,擔當同樣也是真誠的體現。堯為了天下百姓尋找賢能之人,將帝位傳給舜,而不偏愛自己的兒子丹朱;大禹將帝位傳給啟,商湯將帝位傳給太甲,周武王將帝位傳給成王,這些都是出于真誠。舜接受堯的禪讓,啟繼承大禹的帝位,和泰伯離開句吳(今江蘇蘇州一帶)、伯夷逃離孤竹(今河北盧龍縣一帶)一樣,都是真誠的行為。如果有人把謙遜當作一種手段,表面上施展、嘆息、表功勞,實際上只是用這些來敷衍天下人,不想讓人覺得自己驕傲自滿,那么他心里早已有了壓制天下人的想法,災禍的種子也已經埋下,將來必定會爆發,所以才會出現后來“侵伐”卻看似“無不利”的情況。黃老之術,背離真誠,長期使用虛假手段。從它那些“嗚謙”的言辭,再看看實際發生的“侵伐”之事,言行不一,前后矛盾,又該如何為自己辯解呢?所以說,如果不是君子,很難將謙遜保持到底。
??有關部門請求漢文帝冊立太子,漢文帝下詔說:“楚王是我的叔父,吳王是我的兄長,淮南王是我的弟弟。”這些父輩子弟都是關系親密的親人,照理說不應該對他們有什么虛假的表示。但看看后來的情況,吳王劉濞、楚王劉戊、淮南王劉長,沒有一個能保全自己的性命。民間流傳著“尺布斗粟”的歌謠,指責漢文帝在處理兄弟關系上的過錯,可這已經無法挽回了。那么漢文帝當初下詔所說的話,其實是一種欲擒故縱的手段,表面上謙遜,實際上是為了日后能更加果斷地處理問題,這種做法也是很危險的。況且言語就像是引發事情的機關,吳王、楚王、淮南王聽到這些話后,心中的野心被激發,就算后來想要打壓他們,也已經來不及了。所以說“火生于木,最終卻燒毀了生火的木”,這是自己種下的因,導致了自我毀滅的果,漢文帝又能得到什么好處呢?等到局勢發展到需要動用武力去征伐的時候,天下也就危險了。君子秉持真誠的態度說話做事,說的都是自己能夠做到的,做起來也毫無顧忌,讓天下人都能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內心,連鬼神都會信服。這樣一來,戰爭的念頭在心中就會消失,災禍也不會發生。要么坦然擔當,無需用謙遜來掩飾;要么真誠謙讓,這都是出于內心的真誠,而不是假裝謙遜,說些空話。哪有什么靠“侵伐”才能獲得的利益呢!
??漢朝建立后,到漢文帝時期,天下基本安定下來。賈誼請求漢文帝更改歷法、變換服色、確定官名、振興禮樂,在當時的形勢下,確實是合適的時機。魯國那兩位儒生說禮樂要等百年之后才能興起,這種說法是錯誤的。然而,難道真的像賈誼請求的那樣,馬上著手去做就能成功振興禮樂嗎?漢武帝也曾嘗試振興禮樂,唐玄宗也有過這樣的想法,北魏拓跋氏、北周宇文氏以及宋朝的蔡京也都想這么做。如果漢文帝聽從賈誼的請求,倉促進行這些制度的制定,難保不會和他們一樣失敗。于是,在興與不興之間反復折騰,反而使禮樂制度遭到破壞,古代先王所追求的中和之道也在中原斷絕了。
??賈誼如果真心想要振興禮樂,在漢文帝這樣賢明的君主統治時期,就應該引導漢文帝培養中和的品德,在錯誤的苗頭剛剛出現時就加以糾正,通過學習來提升修養,用仁義來教化百姓,讓大家沉浸在義理的深厚內涵之中。這樣一來,順應天時,歷法必然要更改;重視人事,服色和官名也必定要確定;至高無上的品德不能荒廢,禮樂也一定會興盛起來。人們會在內心深處感到不安,就像厭倦了游玩,渴望回到家鄉一樣,急切地想要實現這些改變。而且,美好的儀容、和諧的音樂仿佛就在眼前耳邊,讓人迫不及待地想要去追求。這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禮儀制度,一切都出自內心的意愿和學識的積累,自然而然地進行革新,不用等很多年,禮樂制度就能完備起來。賈誼不勸漢文帝通過學習來實現這些,而是只關注具體的事務,這就像是在指導樂工和盲人做一些細枝末節的事情,就算去做了,也會東倒西歪,聽了讓人昏昏欲睡,情感和禮儀無法相互促進,又怎么能振興禮樂呢?所以漢文帝的謙讓,在這方面確實有所欠缺,這也是他自我反思時無法回避的問題。禮樂的振興,既不需要等百年那么久,但也不可能在一天之內完成,原因無他,關鍵就在于學習。
??有人問:“周成王年幼,德行還沒有養成,周公卻急忙制定宗法禮儀,這是為什么呢?”回答是:周公制定禮儀,這是周公的能力,并不是成王能做到的。后來成王不斷學習進步,品德逐漸彰顯,才能夠心安理得地采用周公制定的禮儀。賈誼本來就不是周公,就算他能像周公一樣,可漢文帝秉持著黃老思想,要他去踐行中和的規范,漢文帝自己都會覺得不適應,想要拋棄這些,又怎么能長久堅持呢?
??漢文帝撤銷衛將軍統領的軍隊,是不想讓過多的兵力聚集在京城;撤銷太尉這一官職,將其職責并入丞相,是不想讓兵權輕易落入他人之手;將將軍和丞相的權力合二為一,所以匈奴侵犯上郡(今陜西榆林東南)時,灌嬰以丞相的身份率軍出征。漢文帝這樣做,難道是在效仿三代時期文武官員職責相通的制度嗎?仔細分析一下,撤銷衛軍和太尉的職位,并非不合適。作為天子,不應該依靠擁兵自重來樹立威嚴;如果要靠軍隊來立威,也絕不能把軍權交給一個人。然而,把將相的權力合為一體,讓丞相兼任將軍,這就不可取了。灌嬰是個能打仗的將領,但他并不具備做丞相的才能;而那些適合做丞相的人,往往又不擅長帶兵打仗。所以,三代時期的制度,有兩點在后世無法實行:一是農民不能同時當兵,士兵也不能同時務農;二是丞相不能兼任將軍,將軍也不能兼任丞相。
??古代將相合一的情況,大多出現在諸侯國。楚國的令尹,同時也是楚國的軍事統帥;晉國的中軍將領,同時也是晉國的丞相。為什么會這樣呢?因為諸侯國沒有制定禮儀、制度、考訂文化等事務,也沒有像百揆、四門、大麓這樣的官職;他們的執政者,不必承擔調和陰陽、振興教化、評定刑賞的重任。而且他們作為統帥,在與鄰國發生沖突時,也只是在中原地區交戰,還會遵循一定的禮儀規范,不像后世統治天下的君主,要和夷狄、盜賊爭奪國家的生死存亡。當時所謂的將相,就相當于現在一個郡的副職官員,再小一點,就像一個縣的主簿、縣尉。而對于天子來說,像尹吉甫、仲山甫、方叔、南仲這些大臣,各自承擔不同的職責,互不干涉。可見,三代時期都不是將相合一,更何況后世要統管天下的治亂,負責邊疆安危的君主呢!
??丞相可以監督將領,但不能兼任將領;將軍可以和丞相平起平坐,但不能和六卿同時設置。宋朝設立樞密院掌管軍事,并且聽從丞相的節制,這樣的制度就比較接近合理的安排。由樞密院總管天下軍事事務,使軍事管理有專門的機構;丞相負責監督樞密院的工作,而不直接掌管軍事征伐。在借鑒三代制度的基礎上,根據時代的變化進行調整,這樣才是比較合適的做法。明朝讓內閣大臣督師,結果導致天下迅速衰敗。唉,真是危險啊!
??審食其(shěn yì jī)被淮南王劉長殺死后,漢文帝體諒劉長為母親報仇的心情,赦免了他,沒有治罪,這也不算過錯。當時,漢朝朝廷的大臣們,竟然沒有一個人敢請求治劉長的罪,可見朝廷中人才匱乏到了何種地步。張釋之擔任廷尉的時候,雖然審食其已經死了,但他完全可以追究這件事,就像過去邢侯、雝子犯罪受到懲處一樣,不能因為事情過去了就不再過問。然而,張釋之卻只在太子、梁王違反馳道禁令這件事上表現出正直,對于淮南王劉長的罪行卻閉口不談。他的這種正直,只是一種“見機行事”“知難而退”的正直,是在面對權貴時,只敢在自己覺得能伸張正義的事情上表現一下。天子因為親情而讓步,大臣們因為權勢而退縮,所以后來淮南王劉安想要謀反,還認為漢朝朝廷的大臣們就像吹落干枯樹葉一樣容易對付。漢朝朝廷在諸侯面前早就失去了威嚴,張釋之在這方面的表現尤為突出!
??漢文帝因為有人稱贊季布,就把他召來;又因為有人詆毀季布,就把他打發走,這樣的行為讓天下人都能看出他的淺薄。不過,這又有什么關系呢?君主掌握著獎懲的大權,難道要靠讓天下人捉摸不透來顯示自己的高深莫測嗎?季布因為被罷官而心懷不滿,還當面質問漢文帝來發泄情緒,由此可見,他根本就不具備擔任御史大夫的能力,他酗酒任性、難以親近的缺點也暴露無遺。漢文帝的錯誤在于輕易地把季布召來,而不是輕易地把他打發走。君主應該慎重地任用大臣,并且勇于改正錯誤。漢文帝聽到別人的評價后,過了一個月才仔細考察,發現并非誣陷,沉默了很久之后說:“河東郡是我重要的郡,所以特意召你來。”這是在維護臣子的尊嚴,而不是感到慚愧。如果他真的感到慚愧,那也是因為當初輕易召季布,后悔自己沒有早點看清他的為人。
??賈誼、陸贄、蘇軾,這三個人的經歷有些相似。陸贄和蘇軾都認為自己像賈誼,人們在評價他們時,也覺得他們有相似之處。陸贄希望能像賈誼一樣有所作為,但實際上他做不到,不過他也有比賈誼強的地方。蘇軾想要效仿陸贄,卻連陸贄都比不上,更不用說像賈誼了。
??怎么能看出他們的差距呢?賈誼主張提前教育太子,端正國家的根本;獎勵廉潔正直的人,改善社會風氣,在這方面陸贄比不上他。不僅如此,賈誼在擔任梁懷王的老師時,梁懷王騎馬時從馬上摔下來死了,賈誼為此傷心到不吃東西,最終去世,陸贄就做不到這樣。從陸贄與竇參爭斗時的表現可以看出,他對個人恩怨的在意超過了對國家的憂慮,所以能知道他做不到賈誼那樣。不過賈誼做學問也不夠精深純粹,和陸贄差不多。而且賈誼喜歡運用智謀和權術,想要用“三表五餌”的方法制服匈奴、削弱諸侯,這就像小孩子的把戲;他主張削弱吳、楚兩國,卻擴大齊國的封地,偏袒自己親近的人,卻沒有考慮到這會給日后帶來巨大的隱患,這簡直就是仆人、小妾才會有的見識,這些都是陸贄不屑去做的。所以在輔佐年幼的君主、堅守孤城、秉持氣節、堅守道義方面,陸贄不如賈誼;但在復雜多變的局勢中周旋,掌控局勢的輕重緩急,權衡利弊,使國家擺脫困境、謀求長遠發展方面,賈誼又不如陸贄。這是為什么呢?賈誼年輕氣盛,沒有經歷過太多艱難困苦,雖然品性正直,但考慮問題往往不夠周全,所以他在大的方面有優勢,在細節處理上卻有所欠缺。這就是賈誼和陸贄在能力上各有優劣的原因。
??至于蘇軾,他哪里能和賈誼、陸贄相提并論呢?他沉迷于酒肉享樂,縱情游玩,欲望早就侵蝕了他的本性;追逐功名利祿,患得患失,利益已經蒙蔽了他的本心。他把心思都花在雕琢文章這些小技巧上,想要以此來吸引天下人的目光,炫耀自己的聰慧;所學的不過是揣摩人心的手段,用這些來迷惑天下人,吹噓自己的才能。他深受父親蘇洵那些類似張儀、蘇秦、商鞅、李斯的邪說影響,竟然想在太平盛世里攪亂天下,惹是生非。他用儒家經典來粉飾自己的行為,還說自己像賈誼;詭詐地猜測利害關系,就說自己像陸贄;迷失了自己的本心,還聽任弟子們的吹捧,自稱像孟子。沒過多久,他又轉而信奉佛教、道教,說自己像老子、釋迦牟尼。像他這樣的人,賈誼和陸贄都不屑與之為伍。當初絳侯周勃、潁陰侯灌嬰指責賈誼“擅權紛亂”,這對賈誼來說是冤枉,但用在蘇軾身上卻恰如其分。如果把一個年幼的君主和危機四伏的國家交給他,誰能知道他會把國家帶向何方呢?有人還想把他抬高,放在賈誼和陸贄之間,這就像宋玉說的“相馬的人只看重馬的肥壯外表”一樣,只看到表面,不了解真實情況。
??王安石和賈誼有些相似,但賈誼為人正直。賈誼和方孝孺也有些相似,但方孝孺的學問更加純粹。方孝孺的才學在賈誼之上,即便如此,他都沒能阻止禍亂的發生,甚至還差點成為引發災禍的首要人物。那么,如果一個人不反思自己,不提前考慮事情的變化,只是坐在那里空想,就想治理好天下,這是不可能成功的。如果賈誼生活在方孝孺那個時代,能夠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華,將自己的主張付諸實踐,或許能和齊泰、黃子澄并肩,做出一番大事業。陸贄都難以做到,更不用說蘇軾這種品行不端的人了。所以那些高談闊論天下大事的人,如果君主不采納他們的意見,也沒什么可惜的。只有陸贄,能夠根據具體情況向君主進獻忠言,是賢明的君主可以駕馭驅使,讓他為國家效力的人。
??漢文帝廢除禁止民間私自鑄錢的法令,讓百姓可以自行鑄錢,他本以為這樣能讓百姓獲利。但能鑄錢的顯然不是貧民,貧民根本沒有鑄錢的能力,這是顯而易見的。那些奸商和富人因此變得更加富有,而樸實的窮人卻越來越窮。富人們用大量的錢收購布帛、糧食、苧麻、油漆、魚鹽、瓜果等物資,囤積居奇,等到窮人急需的時候,再高價出售,窮人怎么能不日益貧困呢?窮人辛苦耕種收獲糧食,養蠶織布制作衣服,在池塘里養殖魚鱉,在圈舍里飼養牛羊豬,砍伐樹木、種植竹子獲取木材,付出了很多努力,卻收獲寥寥無幾;而富人即使雇傭很多人干活,卻能拿走十分之六七的成果。相比之下,鑄錢獲得的利潤簡直無法估量。即便富人偶爾雇傭窮人幫忙鑄錢,所給的工錢也少得可憐,而且窮人還得求著他們才能得到這份活計,分點微薄的好處。這簡直就是驅使百姓去受富豪權貴的奴役啊!
??所以古代先王設立虞衡(掌管山林川澤的官)來管理山林川澤的物產,并加以節制,不讓人們過度索取,這并不是吝嗇天地間的物產,也不是限制人們的才智,為的是讓君主謀取私利。利益應該由百姓共享,但要由君主來掌控管理,絕不是讓豪強權貴掌控就算是公平合理。按照這個道理,放任百姓自行煮鹽、采摘茶葉,而君主不加過問,看似是好事,實際上對天下危害極大。有人說:“鹽容易被人私自獲取,所以要管控。但茶葉的利潤,就像耕種收獲的糧食一樣,為什么不能讓百姓自由經營呢?”要知道,古代實行助法(一種井田制下的稅收方式)耕種,現在實行貢法(按戶口繳納賦稅)。助法以百畝土地為標準,貢法以戶口數量為依據。雖然如今土地兼并嚴重,舊法遭到破壞,但大致的框架還在。茶葉對于百姓來說,不像糧食那樣是賴以生存的必需品。對糧食的生產進行管控,卻對茶葉放任不管,就算百姓在山林中勞作,也和追逐商業利益沒什么區別。所以古代對漆林征收百分之二十的稅,先王并不認為這很苛刻。在天子的土地上,百姓依靠土地生存,怎么能任由那些狡猾的人放棄農業生產,去從事各種逐利活動,而不加以限制呢?抑制商業,鼓勵農業,獎勵樸實的百姓,禁止奸商的行為,煮鹽、開山采礦這些事都不能讓百姓擅自進行,更何況鑄錢這種能讓人坐收漁利,助長豪強的勢力,讓窮人奔波勞累,成為國家禍根的事呢!
??金、銀、鉛、錫這些礦產,開采它們獲得的利潤比鑄錢還要高好幾倍,而且還容易引發爭奪和沖突。但有人卻主張:“讓百姓自行開采這些礦產,以此來利民。”如果對因此引發的爭斗、殺戮都不加以禁止,那百姓還要君主有什么用呢?
??鑄錢時如何確定重量標準才合適呢?這其中的好處,不能簡單地用利益來衡量,實際上它蘊含著最大的利益。要是只考慮利益,那么像榆莢錢、線繯錢(兩種輕薄劣質的錢幣)這種輕便的小錢,或者摻雜鉛錫的錢幣,不是更有利可圖嗎?然而,這些錢幣流通不了多久就會貶值,很快就會損壞,根本無法長期保存。所以說,鑄錢的標準不能只看眼前的利益。
??五谷、絲麻、木材、魚鹽、蔬果這些物品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它們對人們的生活有實際用處,能保障人們的生存,所以才被人們重視。金玉珠寶因為稀少罕見,被人們視為上天賜予的美好之物,古代先王用它們來衡量萬物的價值,調節物資的流通。但即便如此,也只是把它們當作一種媒介,通過它們來獲取生活所需的物資,互通有無,并非真的把它們當作無比珍貴的寶物,非要讓人們去追捧。而且金玉珠寶本就稀少罕見,是天地自然生成的。銅,在自然界中儲量豐富,人們原本也不覺得它有多珍貴;但自從人們把它鑄造成錢幣,它就和金玉珠寶一樣貴重起來,甚至能決定糧食、布帛、木材、蔬菜等物資的價格高低。然而,如果銅錢鑄造得不夠精良、不夠厚重,就很容易損壞,被天下人輕視。只有鑄造得既精良又厚重,才能保證這種貨幣既不違背自然規律,又體現了人們的用心,這樣的銅錢才能長期在天下流通,發揮它的作用。
??所以治理國家的君主,要明白自然規律和人事之間的輕重關系,不要只貪圖一時不正當的利益。鑄造一枚銅錢,即使花費八九成的物力和人力,最終獲得的利益也是不可限量的。就算鑄造一枚銅錢的成本剛好和它的面值相等,把原本無用的銅變成了有用的貨幣,從長遠來看,能讓市面上的貨幣增多,使百姓富足,國家也能從中獲利,這對國家來說也是極大的好處。如果鑄造一枚銅錢的成本達到十之八九,那么私自鑄錢就無利可圖,自然會停止。錢幣都由國家統一鑄造發行,國家就能掌控財政收支,讓錢幣和各種物資相互流通,這樣一來,國家就能長久地享受其中的利益。所以說,鑄錢的利益不能簡單用數字衡量,其帶來的好處是無窮的。從這個角度看,“五銖”錢相對較輕,不如“開元”錢厚重;摻雜鉛錫的銅錢,比不上金背、漆背的銅錢精良。綜合考慮這些因素,其中的得失盈虧就一目了然了,但這不是目光短淺的人能輕易理解的。如果懷著得過且過、貪圖便宜的心態,與天地自然的規律爭奪利益,是不可能成功的。
??淮南王劉長謀反的跡象已經很明顯,丞相和御史奏請將他判處死刑,這是合理的。正所謂“臣子不能有謀反的念頭,一旦有就必須嚴懲”。漢文帝赦免了他,只是將他流放,這和當初對蔡叔、霍叔的處罰類似,既維護了國法,又體現了天子的恩情。劉長卻心懷怨恨,絕食而死,他這是“堅持作惡,抗拒刑罰”,能免于被討伐,已經是很寬大了。袁盎卻請求漢文帝斬殺丞相和御史,他這種險惡的用心,實在讓人難以捉摸。也許他是想通過這種方式討好諸侯,背叛天子,就像莊助那樣與諸侯勾結,謀取私利;又或許他是嫉妒大臣們比自己權勢大,想借此機會把他們趕走,在朝堂上樹立自己的威風,奪取他們的職位,這些都很難說。漢文帝為了避免落下殺弟的惡名,沒有懲處袁盎,還部分采納了他的建議。袁盎因此更加肆無忌憚,后來他當面欺騙漢景帝,陷害晁錯,導致晁錯被處死。他一直首鼠兩端,與吳王劉濞暗中勾結,說話也毫無原則,這些惡行都暴露無遺。袁盎原本就是個游俠式的人物,這種人的心思,實在難以揣測。統治天下的君主如果聽任這種人胡作非為,國家很少有不陷入混亂的!
??唉!從漢朝以后,國家治理不如古代,是有原因的。太甲、高宗、成王的資質,未必就比漢文帝高;但伊尹對太甲的教導,傅說對高宗的勸誡,周公對成王的告誡,都強調“不要安于現狀,要時刻警惕危險”“不要貪圖安逸享樂,以免擾亂百姓”“要時刻保持勤勉,不要懈怠”,他們從來不會降低標準,用一些不正當的方法來誘導君主。哪里像賈誼說的:“治理國家,如果要讓君主費盡心思、勞累身體,又不能享受鐘鼓之樂,那就不要做了。最好是既能享受和現在一樣的快樂,又能建立一套規章制度,成為后世的典范。”這話和李斯的言論沒什么區別。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他們都是想用權術來治理天下,自己卻貪圖安逸享樂。這樣的治國方法,雖然和秦朝的有所不同,但同樣沒有根基,只是在表面上樹立權威,讓天下百姓受苦,自己卻享受安逸,這樣的統治怎么可能長久呢?如果天下真的可以只靠法治和權術來治理,只要規定好車馬服飾,風俗就能統一;只要修飾一下文章辭藻,百姓就能變得廉潔知恥;只要削弱諸侯的勢力,政權就能統一,那么夏朝、商朝的法律還在,桀、紂又怎么會亡國呢?
??漢文帝還算幸運,不是那種放縱欲望、貪圖享樂的君主,他只是偶爾喜歡打獵、欣賞音樂,以此來放松自己,并沒有什么過分的行為。但如果能有一位純正的儒者來開導他,用道義滋養他的心靈,建立起中和的治國之道,推行王道,諸侯怎么會不服從,風俗怎么會不改變,廉恥之心怎么會不得到崇尚呢?可賈誼卻先用阿諛奉承的話來迎合漢文帝,希望自己的主張能被采納。幸好漢文帝不是秦二世胡亥那樣的昏君,如果漢文帝像胡亥一樣,賈誼就算想和李斯劃清界限,也做不到了。然而,后世有些人還稱贊賈誼“善于引導君主,讓國家走向興盛”。這樣一來,國家怎么能有真正的臣子,君主又怎么能成為賢明的君主呢?
??賈誼關于教育太子的論述,從根本上來說是有道理的。但實際上,還有更重要的根本因素。普通百姓家的孩子,如果沉迷于飲酒、堵伯,家長想要管教他們,他們可能還會頂嘴說:“您的做法并不正確。”更何況天子的兒子,身邊圍繞著各種靡靡之音、美色,還有眾多宮女、宦官伺候。他們的欲望很容易被引導,淫亂的行為也很容易被助長。作為君主和父親,如果自己貪圖享樂,不愿意花費心思、勞累身體去教導兒子,只是設置嚴厲的老師,在日常的言行舉止上約束一下,這樣的教導就像木偶表演一樣,流于表面。漢成帝表面上莊重威嚴,實際上卻沉迷于酒色,導致國家陷入混亂。更何況那些意志薄弱的皇子,聽到一點約束的話就心生怨恨,覺得是君父剝奪了他們的快樂,只想找機會放縱自己。
??周成王年幼時,周武王去世,他沒有可以效仿的榜樣。周公就創作《豳風》,講述創業的艱難;作《無逸》,列舉先王的勤勉和警惕;讓成王遙以文王、武王為榜樣。也正是因為文王、武王確實值得成為榜樣,周公這樣做才不是徒勞,能讓成王有所感悟。如果把安逸享樂當作美德,用權術來治理國家,把表面的言行當作治國之道,只靠老師的諄諄教導來教育太子,這不過是那些平庸的儒生用來折磨人的方法。在父子、師友之間,這樣的教育只會讓人相互虛偽對待,還不如漢文帝自己奉行黃老之術,然后傳授給兒子,這樣反而能讓兒子信服。所以說,賈誼關于教育太子的論述,并不是最根本的教育理念。
??在賢能的人當中繼續向上比較,就有圣人;在尊貴的人當中繼續向上比較,就有天子。所以,向一位賢能的人學習,是成為圣人的積累;尊敬公卿大夫,是尊崇天子的體現。這就是“陛尊、廉遠、堂高”(指君主高高在上,與臣子保持一定距離,以維護威嚴)的道理。在郡縣制的天下,廢除了五等爵位制度,天子高高在上,把所有大臣都當作平等的下屬,這就是賈誼感嘆大臣們受到的懲罰過于嚴厲,導致他們沒有廉恥之心的原因。唉!秦始皇實行變法,天下讀書人的廉恥之心差不多喪失了十分之五六。漢朝還保留了一些;唐朝、宋朝只是勉強延續著,最終還是沒能延續下去;明太祖朱元璋興起,想要恢復這種風氣,但最終也沒能成功。大臣們已經習慣了被羞辱卻不覺得羞愧,還怎么能指望他們上能為君主和國家的興衰擔憂,下能畏懼百姓的怨言呢?身為士大夫,一會兒被君主寵愛有加,一會兒又被打入深淵,習慣了被呵斥,甚至遭受牢獄之災,被脫去衣服,受到獄吏的欺凌,卻只能隱忍求生。這樣一來,社會輿論的批評,他們根本不在乎,就算到了晚年也不會在意;百姓的詛咒,他們也不害怕,因為百姓不敢當著他們的面說。這樣的風氣怎么能行呢?
??不過,士大夫們落到這樣的境地,也有他們自身的原因。蕭何被關入獄后又重新擔任丞相,周勃出獄后仍然是侯爵,他們無法阻止君主像對待囚犯一樣對待自己,但為什么不能約束自己,不追求封侯拜相呢?在北寺監獄中,面對廷杖的羞辱,那些為了正義而死諫的大臣毫不退縮,這是忠誠的表現。但如果有人免于牢獄之災,沒有被廷杖打死,就沾沾自喜,還想著再次回到朝堂上做官,這樣真的合適嗎?就像鄒爾瞻再次擔任九卿之職,他這樣不顧自己身體受辱、有辱親人的行為,怎么能逃避指責呢?君主會想:“這個人曾經和囚犯一起被關押受辱,卻不覺得羞恥,這樣的人怎么值得我以禮相待呢?”君主不獎勵這種行為,臣子卻心安理得地接受;臣子既然接受了,君主就會更加輕視他們。宋仁宗如此寬厚,李祭酒如此剛直,他們都遭受了囚禁之苦,卻不能主動引退,這正是賈誼應該痛哭的原因啊!
??子女對于父母,無論受到寵愛還是羞辱,都應該接受,不應該有怨言,因為身體是父母給的。但如果父母要殺害子女,那就等于父母在傷害自己的孩子,這樣的父親不配做父親;子女如果不反抗,也不配做子女。臣子對于君主,無論富貴、貧賤、生死,都應該坦然接受,因為刑賞是上天賦予君主的權力,君主的命令就算違背自己的意愿,臣子也應該順應天意。但如果君主羞辱臣子,那就是君主自己違背了禮儀,這樣的君主不配做君主;臣子如果不知羞恥地接受這種羞辱,也不配做臣子。所以古代有大臣犯罪后,在盤子里放上寶劍,聽到命令后就自殺,絕不忍受屈辱。而且臣子和子女不同,這是上天規定的等級秩序。人的本性中順從的一面不能違背,剛強的一面也不能被屈服。
??賈誼的言論打動了漢文帝,當時的大臣們聽到這些話,難道就沒有感到羞愧嗎?不僅是當時,后世那些在詔獄、廷杖中遭受屈辱,卻仍然穿著官服站在朝堂上的大臣們,難道就不覺得羞愧嗎?如果在詔獄、廷杖發生時,有人能選擇自殺,以此來抗爭,那么君主羞辱士大夫的行為或許還能得到遏制。高忠憲說:“羞辱大臣,就是羞辱國家。”這句話真是太有道理了!如果能做到這一點,像魏忠賢那樣的宦官肆意迫害大臣的災禍就能平息,更何況是君主呢?
??漢朝初期,分封的諸侯王勢力很大,這是因為距離夏、商、周三代還不算太遠,百姓的思想還受到分封制的影響,對秦朝廢除分封制、孤立無援的做法感到不滿,所以當時的形勢不允許立刻廢除分封制。秦始皇和李斯廢除分封制,被后世視為犯下了萬世的罪過;而賈誼因為諸侯王勢力過大而痛哭流涕,他的觀點和秦朝廢除分封制的做法又有什么本質區別呢?然而,評論歷史的人卻一邊指責秦朝,一邊推崇賈誼,短短幾十年間,對同一件事的評價就像水火一樣截然不同。那些評論歷史的人真是糊涂啊!
??賈誼說:“多分封諸侯,削弱他們的勢力。”他以為這是三代時期的遺制。但三代時期雖然分封了很多諸侯,每個諸侯國的土地卻很有限,這并不是先王故意限制他們,而是因為已有的諸侯國不能隨意剝奪,土地的邊界也不能隨意擴張。而且從《詩經》和《春秋傳》中可以得知,齊國、魯國當初分封時,土地都超過了五百里,先王也沒有刻意限制他們的土地來防范什么。現在賈誼主張分割諸侯王的土地,大量分封諸侯,那些富貴驕縱、心智尚未成熟的王子們,都被封為諸侯王,這只會讓他們更容易陷入違法亂紀的境地,然后再輕易地剝奪他們的爵位。這就是表面上給予,實際上剝奪的手段,對待骨肉至親就像仇人一樣,用權術來控制他們,賈誼的想法和嬴政、李斯又有什么不同呢?只不過秦始皇是明目張膽地做,賈誼則是暗中謀劃,相比之下,賈誼的手段更加冷酷無情!漢朝分封諸侯王,繼承了三代的制度,不能立刻改變。但最終分封制還是無法延續下去,七國之亂在前,秦朝廢除分封制在后,分封制就像快要熄滅的燈,只剩下最后一點火苗,注定要走向滅亡,實在沒必要讓賈誼為此痛哭流涕。就算是為漢朝謀劃,也只需要鞏固王室的地位,推行文德教化,靜靜地等待局勢自然穩定,沒必要驚慌失措。一看到分封制被廢除就驚慌,一看到諸侯勢力強大就害怕,這是平庸之人的心態。他們不考慮古今的形勢和道理,只被眼前的現象嚇到,這樣做只會傷害仁義,引發災禍。發表意見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
??至于賈誼在討論淮南王封侯這件事時,擔心會出現像白公勝、伍子胥、鱄諸(專諸)、荊軻那樣的人,這就有些過分了。當初周公分封蔡仲的時候說:“你要彌補前人的過錯。”難道周公也要擔心蔡仲會拿刀沖向成王嗎?從這里也可以看出賈誼的刻薄寡恩。后來淮南王最終謀反,人們都認為賈誼當初的預言應驗了。但賈誼在朝堂上公開說:“淮南王將會成為像白公勝、伍子胥那樣的人。”他這樣說,不就等于在引導淮南王產生謀反的想法嗎?淮南王劉長被廢,這是國法的體現;他的兒子后來受封,這是天子對親人的仁愛。淮南王最終還是擁有了封國,劉長依舊是漢文帝的弟弟,劉安也依舊是漢文帝的侄子,他們怎么會成為像白公勝、伍子胥那樣心懷不軌、意圖謀反的人呢?漢文帝沒有主動去親近他們,反而把他們當作潛在的敵人去防備,帶著猜忌的心對待他人,別人自然也會以敵對的態度回應。作為天子,掌管著天下的生殺大權,每天都把天下人當作潛在的仇人去防范,那天下人就真的都成仇人了。賈誼如此不懂治國的道理,只知道玩弄權術,實在是太過分了!
??賈誼害怕諸侯引發禍亂,建議擴大梁國和淮陽國的封地,讓它們橫跨長江、黃河,以此來制衡東方的諸侯國,可他的這個建議實在是自相矛盾。賈誼曾說:“秦朝日夜費盡心思、勞力去消滅六國,如今我們卻拱手讓六國的勢力再次形成。”由此可見,他想要借鑒秦朝統一天下的智謀,這一點已經很明顯了。然而他卻又主張擴大梁國和淮陽國的封地,讓它們橫亙在長江、黃河之間。但今日的梁國、淮陽國,難保不會成為他日的吳國、楚國。等吳國、楚國的勢力被遏制住了,梁國和淮陽國卻可能變得更加驕縱,它們橫亙在江、河之間,堵住了漢朝向東發展的道路,到那時又有誰能抵御呢?對于自己的親兄弟,就親近、信任;對于父親的兄弟,就懷疑、防范,這種違背天理的做法,必然會很快遭到報應。難道我們的子孫后代,不會把梁國、淮陽國當作毒蜂、蝎子一樣的禍患來仇視嗎?
??分封制無法再恢復,這是大勢所趨。雖然如此,但任何長期形成的習俗要發生改變,都必定是逐漸演變的。秦朝只是在短時間內用暴力手段廢除了分封制,結果導致天下百姓怨聲載道。漢朝大致效仿三代的制度分封諸侯王,可這種制度必然無法長久維持下去,倒不如慢慢等待,等到天下大勢已不可逆轉,人們也不再留戀分封制的時候,再順勢而為。在七國之亂還沒有跡象的時候,就急著去削弱諸侯的勢力,那就和秦朝沒什么兩樣了。分封制在漢朝初期,就像快要熄滅的燈火,雖然還閃著一點光,但終究是要滅掉的。明智的人順應天意,仁德的人安于現狀,靜靜等待就好。賈誼卻操之過急,而且他所謀劃的,也沒有跳出分封制的舊框架,只不過是用一種不同的方式來緩解眼前的危機罷了。從這一點來看,賈誼其實也明白這些措施不可能維持百年,只是把憂患留給了子孫后代。徹底廢除分封制,這是天地間的重大變革,沒有足夠的仁德和智慧,是無法理解和做到的,賈誼又怎么能勝任呢!
??晁錯提出的遷徙百姓充實邊疆的策略,實在是高明!把軍隊融入百姓之中,寓兵于農的方法,在中原內地可能不太可行,但在邊疆地區卻能發揮很大作用。邊疆地區的氣候條件特殊,人們的身體素質和性格特點也與內地不同,當地的風俗習慣也有差異。所以像云南、貴州、廣西一帶的百姓,他們自身就有足夠的能力抵御蠻族、苗族的侵擾,而不會越過山嶺來侵犯內地。這并不是因為蠻族、苗族弱小,北方的匈奴強大,而是因為當地百姓熟悉地形,扼守住了關鍵要道,匈奴人深入內地時,會擔心邊疆百姓從背后偷襲他們的老巢。
??然而,要實施這個策略也并非易事。邊疆地區的土地肥沃程度不一樣,如果把百姓遷徙過去,卻分給他們貧瘠的土地,那很少有人能不逃跑或者不被餓死。而且,如果負責管理的官員不得力,安撫百姓的方法不當,這些遷徙過去的百姓很可能會反過來被北方的匈奴利用。這兩個問題,如果在遷徙百姓時不慎重考慮,必然會帶來災禍,也正是因為這些原因,充實邊疆的建議常常被擱置。晁錯說:“要考察當地的陰陽調和情況,品嘗水泉的味道。”這說明在開始實施這項策略時,一定要考慮周全。如果土地確實貧瘠,即使有山川險阻,也可以先把它當作緩沖地帶,把防線往內地遷移一些,這并沒有什么可擔憂的,因為我們無法居住的地方,匈奴人也難以占據。至于官員的選用是否得當,關鍵在于人而不是制度本身。但如果制度完善,能夠吸引和激勵人才,那么用人不當的情況就會減少。后世派往邊疆的官員,不是那些出身低微、沒有背景的科舉末等之人,就是犯了過錯被降職去補缺的庸碌之輩。他們中很少有人能進入朝廷擔任臺諫郎官,也很少能被提拔為監司、郡守。這些人抱著日暮途窮、消極懈怠的心態,只是勉強維持著官員的身份,怎么能指望他們關心百姓、為國分憂,鞏固邊疆的防御呢?如果挑選科舉考試中成績優異的人才,把考核政績最好的地方官調任到邊疆任職,放寬管理的制度,讓他們能夠充分施展才能,安撫、激勵他們,減輕百姓的徭役賦稅,讓他們能夠安居樂業,鼓勵通商貿易,教導百姓種植養殖,讓他們富裕起來,擴大學校的選拔規模,讓他們感到榮耀,重用有才能、有智慧的豪杰之士,激勵他們奮發向上。這樣一來,就可以保證這些百姓不會被匈奴利用,成為侵犯中原的助力,邊疆也會日益強大,我們只需坐等匈奴自行衰敗就好了。所以說,晁錯的建議非常高明。
??只是晁錯說:“與匈奴斷絕和親關系,等他們冬天南侵的時候,狠狠地打擊他們一次,讓他們終身都不敢再犯。”這一點卻不太容易做到。如果沒有經過幾十年的精心謀劃和準備,很難取得這樣的效果。倒不如先通過和親的方式與匈奴保持聯系,同時慢慢推行充實邊疆的策略,或許不用等到大規模作戰,匈奴就不敢輕易南侵了。如果匈奴不知悔改,貿然來犯,再狠狠地打擊他們,也不用擔心不能取勝。
??晁錯提出讓百姓繳納糧食來換取爵位、免除罪行的計策,也并非毫無道理。這個計策的合理性,并不是說爵位可以輕易授予,罪行可以用錢來贖免,而是說這樣可以降低金錢的價值,提高糧食的地位。過去,用糧食繳納賦稅有很多不便之處,但將其折合成金錢繳納,卻有三個好處:官府更容易收納,官吏更容易管理,百姓也更容易繳納。但如果只追求這些便利,讓金錢的地位高于糧食,那還不如讓百姓多辛苦一些繳納糧食,官府和官吏也多費些精力去征收和管理,也不能一味地貪圖方便。這個計策如果能夠堅持實施幾十代,必定能帶來很大的好處,但這不是那些平庸的官吏能夠理解的。
??然而,繳納六百石糧食就能被授予上造(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二級)的爵位,普通百姓家中,靠辛勤耕種能收獲六百石余糧的又有多少呢?大多是那些豪強憑借勢力大量囤積糧食,或者役使他人耕種,收取一半收成的;還有富商大賈用金錢收購糧食來獲取爵位的。這樣一來,雖然表面上是重視農業,實際上農民的地位卻更加低下;雖然想要提高糧食的價值,金錢卻變得更加貴重。在三代以后,想要抑制豪強和富商大賈的勢力非常困難,而且限制土地兼并又不能一下子實現,那么不如區分自耕農和佃農,根據不同情況制定賦役制度。規定百姓自己申報的自耕地,每個家庭擁有的土地最多不能超過三百畝,根據家中的子侄、成年男子的數量,來確定實際的自耕土地數量,超過這個標準的,都按照佃耕來對待。減輕自耕農的賦稅,佃耕者的賦稅則加倍,通過這樣相互調節,使賦稅比例大致符合十分之一的標準。遇到水旱災害時,完全免除自耕農的賦稅,佃耕者除非遇到極其嚴重的災荒,否則不能隨意減免賦稅。如果有人確實能夠親自辛勤勞作,合理安排家中的勞動力,開墾更多的土地,獲得豐厚的收成,有大量的余糧,才允許他們繳納糧食到邊疆,以此來換取爵位、免除罪行。而那些富商大賈用金錢囤積糧食,以及豪強濫占土地、對佃農征收高額地租、大量積蓄糧食的人,則不允許參與。這樣做,就能降低金錢的價值,提高糧食的地位,大概十年就能見到成效。按照晁錯的思路,彌補他的不足之處,任用賢良的官吏管理百姓,嚴格規范授予爵位、免除罪行的制度,這項政策才能順利實施,發揮長遠的作用。否則,繳納糧食的法令可能會變成用金錢折抵,天下人會更加追逐金錢,這只會擾亂刑賞的根本原則,成為導致國家衰敗滅亡的政策。
??肉刑不應該再恢復,這是很容易理解的。如果一定要說肉刑是古代圣王的偉大法律,能夠制止天下的惡行,不應該被廢除,那么只有在君主真正做到至仁至善,官吏真正做到寬厚仁慈,井田制得以恢復,分封制得以確定,學校教育蓬勃興起,遵循三王的禮儀,演奏六代的音樂,在這樣的情況下,再恢復肉刑也不晚。否則,只是對那些愚昧低賤的小民施加肉刑,殘忍地傷害他們的身體,還美其名曰這是古代圣王的大法,這簡直就是自欺欺人,殘忍到了極點。
??即使社會的教養之道得以完善,禮樂制度再次興盛,像古代帝王的盛世那樣,肉刑仍然不應該恢復。為什么呢?要讓百姓養成仁愛之心,需要很長時間,就算經過百年,也必須是三代的遺風還沒有斷絕的時候才有可能實現。在社會風氣還沒有改變,習俗還沒有轉變的情況下,犯罪的人依然很多,如果恢復肉刑,那么身體殘缺的人就會越來越多,這是上天都不會保佑的。而且,古代沒有笞杖之刑,肉刑也不顯得特別殘酷;現在已經有了笞杖之刑,人們對肉刑就更加恐懼了。所以像曹操那樣殘忍的人,都不敢嘗試恢復肉刑,更何況那些不如曹操的人呢!張蒼制定的法律規定:“判處死刑的人,如果減免為其他刑罰,之后又犯了應處以笞刑的罪行,都要被判處死刑。”這條法律很嚴厲,但這其實就是《尚書》中所說的“堅持作惡,抗拒刑罰的人,必須嚴懲”的意思。所以,審理案件時,遵循漢文帝的詔書和張蒼制定的法令,是比較合適的。
??漢朝有一條法律,殺人之后如果主動自首,可以減免罪行,這條法律的初衷大概是想引導人們誠實不欺吧。人們之所以厭惡欺騙,是因為擔心欺騙行為沒有被察覺,讓壞人的惡行得逞。但既然已經殺了人,那么被殺害者的父兄子弟會去控告,官府也會進行追捕,兇手的罪行必然會暴露,根本不可能一直隱瞞下去,那主動自首又有什么意義呢?小人在君子面前作惡時會隱瞞,但在大庭廣眾之下毫無顧忌地說出自己的惡行,這兩種情況相比,哪種更可恥呢?如果兇手覺得法律允許自首減免罪行,就妄圖逃避懲罰,結果真的因此得到了減免,這無疑是在助長他們殺人的膽量,讓惡行更加猖獗。隱瞞罪行的人就像老鼠一樣偷偷摸摸;而毫無顧忌說出罪行的人就像老虎一樣兇狠。把老鼠變成老虎,還想讓天下人都誠實不欺,結果卻讓人們變得肆無忌憚,這樣又怎么能起到懲罰罪惡的作用呢?所以,允許自首減免罪行,應該是給那些犯了過失的人一條改過自新的路,而不是用來對待兇暴的罪犯。如果兇犯選擇隱瞞罪行,說明社會的道德規范還沒有完全喪失,這難道不比鼓勵他們明目張膽地作惡要好一些嗎?
??征收十分之一的賦稅,這是三代時期的制度。孟子說:“賦稅征收得多了,就像夏桀一樣殘暴;征收得少了,就像北方的貉族一樣不懂禮儀。”這里說的就是三代的制度。天子直接管轄的土地有千里之廣;諸侯中較大的,有的封地有百里,有的有五百里,小的甚至不到五十里。這些國家需要守衛邊疆,進行軍事活動,還要舉行各種禮儀,祭祀宗廟社稷,供養眾多的官員和差役,各項開支數不勝數。《聘義》中說:“古代的財政支出并不均衡。”就是這個道理。所以,即使征收二十分之一的賦稅,有時候都不夠用。然而,土地有上等、中等、下等的差別,還有一年一耕、兩年一耕、休耕的區別,綜合計算下來,名義上是征收十分之一的賦稅,實際上平均下來大概也是二十分之一。
??從秦朝開始,廢除了諸侯分封制,設立了郡縣制。漢朝初期雖然也有分封,但諸侯國的封地比古代天子直接管轄的土地還要廣闊很多,而且它們的官員設置和禮儀制度都非常簡單。漢朝全國的力量都用于守衛邊疆,中原地區沒有會盟、征伐等軍事活動。一個郡有郡守,一個縣有縣令,官員之間沒有像古代諸侯那樣復雜的親屬關系,相互之間的饋贈問候也都是出于私人交情。國家的社稷剛剛建立,祭祀的典禮也不繁雜。一個郡的面積比古代公侯的封國還要大,但郡里的屬官和差役,還比不上古代一個鄉或一個遂(古代的基層行政區劃)的長官數量多。全國的賦稅用來供養九卿和朝廷的其他官員,還不到周朝六官所需費用的一半。可見,古代從一個區域征收賦稅,就能滿足豐富的開支;現在從整個天下征收賦稅,開支卻很節儉,與三代時期的經費相比,連百分之一都不到。如果還按照十分之一的比例征收賦稅,難道是想讓君主積累財富,滿足私欲嗎?不然的話,為什么要征收這么重的賦稅呢!
??漢文帝十三年,廢除了田租稅;漢景帝元年,又恢復征收一半的田租,即按照三十分之一的比例征收;到了光武帝時期,戰爭結束,又按照漢景帝的制度,減少了十分之一的賦稅。這說明當時國家的財政有盈余,完全可以讓百姓過上富裕的生活。分封制在后世已經無法實行,因為百姓的承受能力有限,而且從形勢上看也必須進行變革。
??漢文帝縮短守喪的期限,導致天下的孝道逐漸衰敗,而這其實是有一個逐漸演變的過程的。古代先王在權衡恩情和道義方面的精妙用意,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被人們遺忘,好像是在強迫天下人去遵守一些難以做到的規定。《禮記》中說:“侍奉父母,守喪三年;侍奉君主,為君主守喪三年。”這里的“方喪”,意思是和“致喪”有所不同。繼位的君主為去世的君主守喪,這是“致喪”。而在朝外的諸侯,在朝內的公卿大夫,他們為君主守喪是“方喪”。如果是“方喪”,那么在祭祀天地、社稷、五祀的時候可以讓人代行,會盟、征伐等國家大事也可以正常進行,對于臣子來說并沒有什么妨礙。弟子為老師守喪,和眾人在一起的時候要披麻戴孝,出門在外就不用了。按照這個道理來類推,臣子為君主守喪期間,如果有國家大事需要處理,可以穿著吉服去辦理。婚禮的祝辭中有“三族之不虞”(意思是擔心家族中發生意外的變故)的說法,這里面并不包括君主的喪事,所以在守喪期間,冠禮和婚禮也是可以舉行的。天地、社稷的祭祀,即使在服喪期間,也可以照常進行。漢文帝下詔說:“減少飲食,停止祭祀鬼神,以此來彰顯我的不德。”自從秦朝統一天下后,尊崇君主的風氣變得非常奢靡,對天下百姓的限制也很嚴格,控制人們的飲食,禁止祭祀,這已經違背了先王的本意,而且做得太過分,讓人們難以接受,這并不是三代時期的舊制。
??而且漢文帝的詔書,把官吏和百姓統一起來要求,沒有區分等級差別。《禮記》中記載:“諸侯為天子服斬衰(五種喪服中最重的一種,服期三年)之禮。”這是諸侯的規定。“公士大夫的眾臣為他們的君主服斬衰之禮,用布帶、麻繩做腰帶和鞋子。”《禮記》的傳文解釋說:“君主的近臣,君主穿什么喪服,他們就穿什么。”這是根據君主的服喪情況而服喪,不是近臣的話,喪服的等級就要降低。“平民為他們的國君服齊衰(五種喪服之一,服期有三年、一年、三月之分,這里指服期三月)三個月。”這里說的國君,是針對國內的百姓而言,對于天子來說,指的是京城附近的百姓,并不適用于天下所有百姓,這一點是很明確的。而漢文帝卻把天下的臣民都統一起來要求,禁止他們嫁娶、祭祀社神、飲酒、吃肉,這些都是秦朝的嚴苛法律。秦朝加重了這些規定,漢文帝雖然減輕了一些,但他們都沒有考慮到等級差別,結果導致禮儀制度逐漸消亡。
??只有繼位的君主,雖然身為天子,但他首先是兒子。這一點和普通百姓是一樣的,人的本性在這方面是相通的,沒有什么不同。同姓的諸侯王,他們的爵位相當于古代的諸侯,但從漢朝以后,他們不再管理民政和軍事,在守喪方面,他們更應該按照古代諸侯的禮儀來守喪。從宰輔到低級的地方官吏,他們都是臣子,在吉兇之事的禮儀上,可以根據“布帶繩屨”的禮儀進行變通。只要不是親自參與祭祀,穿著素色的衣服就可以了。在郡縣制的天下,沒有內外的區別,把平民為國君服喪三月的制度推廣到天下,是可行的。
??只是“諒闇(liàng ān,也作“諒陰”,指帝王居喪)”之禮中,將兵戎、刑賞等國家大政都交由冢宰(相當于后世的宰相)處理,君主則在守喪期間不問政事,這在當今卻很難施行。這不僅僅是難以找到像伊尹、周公那樣德才兼備的冢宰,還擔心會出現僭越專權、擾亂朝綱的情況。古代天子治理的范圍不過千里王畿,四方邊境的守衛由諸侯負責。如果有大臣在國內擅自專權,諸侯可以興師問罪。內外相互制衡,諸侯的生死予奪,不是朝廷能夠隨意決定的,所以冢宰也不敢肆意擾亂朝綱。但在郡縣制的天下,天子統管四海的治理,總管天下的賦稅,還要兼顧四方邊境的守衛。各地的監司、守令,在刑賞方面都聽命于朝廷,卻又沒有固定的準則。是非對錯相互交織,恩威并施卻沒有章法,冢宰哪敢獨自一人承擔起處理國家大政的重任呢?這不僅僅是因為沒有伊尹、周公那樣的德行,而且他們和其他百官一樣,都是通過貢舉等選拔方式出身,威望不足以統領百官。所以,想要施行商、周時期的制度,彰顯孝子的情義,安定天下人的心意,體悟先王的精妙意旨又不產生弊端,若不是深入探究事理、盡明人性,根據時代變化采取恰當措施的人,是很難做到的。在三代的禮儀制度殘缺不全的情況下,想要沿襲其遺文,矯正嬴政的過錯,卻不反思內心、不考量時代變化,就想讓事情順利達成,這是不可能的。因此,漢文帝的短喪制度,就這樣在后世一直施行下去,有志之士也難以挽回,這難道不悲哀嗎?
??其實漢文帝的喪制還是保留了一些古代的遺意。他下葬之后,臣子們服大功(喪服名,服期九個月)十五日、小功(喪服名,服期五個月)十四日、纖(一種喪服,服期較短)七日,在未下葬之前,臣子們都服斬衰(最重的喪服,服期三年)。按照古禮:“天子死后七個月下葬。”下葬之后進行虞祭、祔祭,一直到卒哭之祭,差不多要一年的時間,一年之后舉行小祥之祭,古代在這個時候會更換喪服。大功、小功的喪服,就是更換喪服過程中的變化;纖服,則是禫(dàn,除去喪服的祭禮)服。雖然漢文帝縮短了守喪時間,但還沒有完全失去古代的意思,只是縮短得有些過頭了。漢文帝在己亥日駕崩,乙巳日下葬,前后加起來只有四十三天。漢景帝不僅匆忙下葬,還匆忙讓臣子們除去喪服,實在是太不慎重了。用日數代替月數來計算守喪時間,這并非漢文帝的制度,而是后世越來越偏離古制,變得越來越糟糕了。
??漢文帝去世時四十六歲,過了三年,吳王劉濞就謀反了。劉濞下令說:“我今年六十二歲了。”由此可知,他比漢文帝大十三歲。漢文帝去世的時候,劉濞五十九歲,也快步入老年了。他之前假裝生病不去朝見漢文帝,謀反的意圖已經很明顯,賈誼、晁錯每天都在謀劃如何應對,為此憂心忡忡。漢文帝難道不知道劉濞的謀反之心難以消除嗎?他賜給劉濞幾案和手杖,是為了避免無端引發禍端。再過十年,就算劉濞不死,也會因為年老體衰而難以有所作為。當時的趙王、楚王以及齊國的幾個封王,都平庸無能,沒有什么大的志向,如果劉濞不帶頭謀反,他們也不會主動行動。所以漢文帝對局勢早已謀劃成熟,并且態度堅定。如果漢文帝沒有那么早去世,只需坐等七國自行瓦解,然后輕松平定叛亂就可以了。賈誼和晁錯所擔憂的事情,漢文帝其實早就考慮到了。但漢文帝的謀劃和考量,不是賈誼和晁錯能夠揣測到的。
??吉兇禍福的消長變化取決于天意,而人的行動是得還是失則在于自身。上天的變化是人們可以等待和順應的,而人們的行為,上天也必然會有所回應。事物發展到極致就會走向衰落,人在冷靜審慎的時候才能有所行動。所以上天常常有交替消長的規律,以此來平定天下的險阻,但總是苦惱人們不能耐心等待。明智的人能洞察上天的消長規律來決定自己的行動,卻常常苦惱急躁的人無法揣測到自己心中的謀劃。像漢文帝這樣的人,算是能夠洞察時勢的了。能洞察時勢,差不多也就懂得順應天意了。懂得順應天意的人,是能知曉上天的微妙變化的。上天有永恒不變的規律,也有相互依存、相互影響的變化契機。明白上天規律的人,善于主動行動來化解事物的矛盾;知曉上天變化契機的人,能夠冷靜處事,不輕易傷害事物,而事物也無法傷害他。用天理來治理天下,這是君子的德行;憑借對變化契機的把握來遠離災禍,這是黃老之道;除此之外,就沒有更好的辦法了。平庸的人無法揣測這些,只憑借自己一點淺薄的見識,在事物還沒有發生變化的時候,就去刺激它,讓它發生變動。他們自以為先察覺到了變化,就沾沾自喜。但一旦事物開始變動,就無法阻止,最終給天下帶來極大的危害,導致流血成河。國家就算僥幸沒有滅亡,遭受的傷害也極其慘痛。唉!為國家出謀劃策的人,能不謹慎嗎?只要不是像桀、紂那樣的昏君,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打算。那些稍有見識的人,應該謹慎周密地等待時機,不要輕易發表意見,這樣天下的災禍或許就能平息了。